|
||||
老人頭部受傷,坐在轎車副駕駛座上,不讓轎車離開。
本報記者王尚磊攝
本報8451234熱線消息(記者王尚磊) 11月1日下午,在城區興華路和匯金街附近,一名老人騎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被撞傷,老人指認一輛轎車撞的他,坐到轎車內阻攔轎車開走,轎車司機堅稱沒有撞人,是被冤枉的。
1日下午3時多,在興華路和匯金街東側的機動車道上,停著一輛自行車,自行車有明顯被撞擊的痕跡,自行車前面約5米處停著一輛黑色轎車,一名老人坐在轎車的副駕駛座上,阻攔轎車開走。
這名老人額頭和手上受傷,有小片血跡。他告訴記者,當天下午,他騎自行車時,這輛轎車把他撞傷,他不能讓轎車開走。
對此,轎車司機表示很冤枉。轎車司機說,他下午經過這裡時把車停在路邊和一位熟人說話,之後這名老人帶著傷就拉開車門坐在副駕駛座上。轎車司機說,他開車時根本沒撞到這位老人,是老人冤枉他。
『這明顯是賴人,我的車身上根本沒有劃痕和撞擊的痕跡。』轎車司機說,這名老人是騎自行車和別人發生了碰撞受的傷。
事故發生後,新區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現場圍觀的十多名市民沒有一人看到老人是如何受傷的。隨後民警把老人和轎車司機帶到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附近一位位環衛工人說,老人摔倒時,有很多車輛經過,肯定會有人看到。
在派出所,老人堅稱撞他的是這輛黑色轎車,轎車司機表示沒有撞人,是被冤枉的。事故發生時,如果有讀者看到老人是如何受傷的,可撥打本報新聞熱線8451234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