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寒秋已經來臨,暑期早已過去,但苦苦等了四個月仍未見到防暑降溫費的職場人再次聚焦這個“熱”話題。近日,有讀者向本欄目打來熱線,反應凱赫威(天津)精密製造有限公司不發防暑降溫費的問題。《恕我職言》欄目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調查。
企業迴應:防暑降溫費不是“一視同仁”
接到熱線,記者電話聯繫到了凱赫威人事部的潘代理,她稱在人事部門工作多年,對公司防暑降溫這一領域非常瞭解。她告訴記者:“公司防暑降溫費是按部門發的,熱一些的生產車間纔會有。像我們坐辦公室的,有空調很舒適,目前是沒有的。”當記者反映投訴者是名司機時,潘代理表示:“車裏都配有空調,不符合高溫條件,也是不發的。另外,法律法規也沒有強行要求企業負擔這個費用,就看各個區的解釋了,像我們這樣的製造公司很多都是不發的。”
隨後,記者來到了位於東麗空港物流加工區航空道40號的凱赫威公司,說明來意後,人事部張經理表示:“我們以補充金的形式,每年都向所有員工發放防暑費。發了四個月,員工工資條上都有明細,並且發放的時候員工們心裏都知道這是防暑降溫費。你們要調查這個員工的行爲是否是惡意的、過激的。”
記者調查:防暑降溫費?從沒見過
從投訴者的工資條來看,上面確實有補充金。記者數了一下,七張工資條上有七個月的補充金,並且上面顯示的金額基本相同,都在七八百左右。投訴者表示:“補充金實際是二次工資,就是加班費,全年都有,不僅侷限在暑期。”
結束採訪已到公司下班時間,記者隨即在公司院裏採訪了幾位員工。“沒發,我是做模具數控的,來了幾個月了,沒發現有什麼防暑降溫費。”其中一名小夥子告訴記者,“不僅沒發放防暑降溫費,加班還很嚴重,加班費也不好好發,週六、日加班本該按2倍算,但一部分就按1.5倍,向公司反映也沒用。”在與一位評檢工作人員聊天中得知,她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從未見過公司發放防暑降溫費。
權威解答:暑期只要在崗都得發放
爲此,記者打通了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12333諮詢投訴熱線,法律專家表示,只要屬於企業、機關和事業的單位,都應該在每年的6、7、8、9四個月向所有暑期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外企也不例外,並且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有空調、環境舒適並不能成爲公司不發放防暑費的合法理由。
記者在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的協助下與東麗區監察科取得了聯繫,監察科表示無論外企還是國企,防暑降溫費是必須要發放的。就算以補充金的形式發放也有義務告知員工,不能用模棱兩可的字眼。公司發了防暑降溫費最好,如果根本沒發,建議公司儘快原額補上。一旦勞動者過來投訴,監察科就會去公司調查,情況屬實的前提下會責令公司在一定期限內補上,超過期限就會採取處罰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