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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舉行的廣東省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全國首部性別平等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首次提請審議。該草案是我國首次以性別平等爲主題的立法嘗試,其內容十分引人矚目。如果這一條例能夠通過,就意味着新爸爸們將會有一個月以上的“產假”。於是,有關男人能否享受帶薪產假的問題,再次成爲熱議的焦點。
男人休產假?也許有人聽來比較奇怪,但確實早非新鮮事兒。
去年,英國首相卡梅倫就曾破天荒地在首相任期內請了產假。因爲他可能是英國乃至世界上第一位請產假的首相奶爸,所以在全球範圍內引起關注也不足爲奇。然而公衆也許並不知道,在世界上超過40個國家的奶爸們也和卡梅倫一樣,同樣享受着帶薪歇產假的權利。
然而在我國,雖然有些關於“男性產假”的地方性規定,甚至《計劃生育條例》也規定:女方24歲之後生第一個孩子的,屬於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週的帶薪護理假,但尚沒有全國性的法律予以統一規定。而近日某網站開展的一項調查中,就有54.8%的人表示完全沒有聽說過這種好事。上述條例或地方性法規在執行過程中被打了多少折扣,也就可想而知了。
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也曾經作過一個“關於男性帶薪護理假公衆需求的調查”,超過6成男性表示願意在家伺候新生兒,對“休產假也是男性權利”的說法,92.2%的人表示了肯定態度。作爲某種權利,人們更希望得到法律的明確保證。
而《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能應時而生,也算是對公衆期待的一個響亮迴應。
當然,在多數人歡呼雀躍靜待佳音時,也有一些人提出質疑:作爲一個男人,初爲人父之際,是呆在家裏手足無措好呢,還是出去工作給孩子賺奶粉錢好呢?甚至還有人認爲,這個看似人性化的假期,不但會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甚至還有可能成爲事業上的絆腳石,得不償失!
那麼男人歇產假,有必要嗎?個人認爲,非常有必要!
往大里說,是和國際接軌。畢竟已經有40多個國家幫我們驗證了男人帶薪休產假的可行性。
往稍小一點兒說,是促進男女平等。要知道隨着時代的變遷,“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模式已經開始慢慢改變,男女的社會分工也越來越趨同,如今大多數夫妻都承擔着雙重的社會職能,即家庭和事業。既然女人能像男人一樣賺錢養家,爲何男人不能像女人一樣在家裏幫忙帶帶孩子?
再往小一點兒說,則是對家庭、對男人、對女人、對孩子的一個多贏之舉。古人不早就說過“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要治國先齊家嘛。只有家庭穩固了,社會才能和諧。不少女性在生產之後會因激素分泌而產生焦慮與失落感,能緩解的唯一辦法就是讓伴侶也參與進來。研究證明,在分娩前後一段時間有丈夫陪伴的產婦,患上產後抑鬱症的機率比無人陪伴的產婦要低2/3。對於婚姻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共同經歷。也許奶爸在面對新生兒時也會手足無措,但是倘若男人能適當迴歸家庭,那麼,和妻子一起笨手笨腳共同學習、共同體會的記憶,可是用多少金錢和多大的事業都換不來的。而對於新生兒來說,有爸爸的陪伴更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美國耶魯大學一項研究表明,由男人帶大的孩子,智商更高,在學校能取得更好的成績,在社會上也更容易成功。
這諸多的益處,恐怕纔是深圳婦聯起草此項條例的初衷吧?當然,星星之火能否燎原,還要看風力是否夠猛。只有多多權衡各方利益,並出臺相應的配套措施及懲罰機制,才能讓男性帶薪產假變得可行。否則的話,再華麗的理想小火苗,也會很快被現實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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