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由於工作需要我即將調離本單位,請問這種情況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答:如果調入單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由調出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和相關業務承辦銀行辦理轉移手續。
如果調入單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調出單位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辦理封存手續,待調入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後,再辦理轉移手續。
如果調出我市行政區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金額,作銷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