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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採取個人繳費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籌資繳費方式,財政補助向困難人員、弱勢羣體傾斜。根據經辦管理需要,對覆蓋範圍內的不同參保人員分別進行覈定管理。
不同參保人員籌資補助資金來源渠道不同,分別按“成年居民”、“院校學生”、“高中以下學生兒童”、“新生兒”覈定人員類別。
成年居民:指年滿18週歲,非在校就讀,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社保分中心、街鎮勞服中心(以下簡稱經辦機構)依據福利機構、民政部門、行政村等單位申報,或依據城鎮居民家庭提供的《戶口簿》覈定。
院校學生:指在本市或外地各類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在校學生;畢業當年未實現就業,經教育部門認定和組織,在畢業當年申報繳費期(9至12月份)按學生身份參保的大中專院校畢業學生。經辦機構依據學校、教育部門、福利機構、行政村等單位申報,或依據城鎮居民家庭提供的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覈定。
高中以下學生、兒童:指在本市或外地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就讀的在校學生、兒童,以及其他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經辦機構依據學校、福利機構、行政村等單位申報,或依據城鎮居民家庭提供的《戶口簿》覈定。
新生兒:在申報繳費期(9至12月份)出生並參保次年,或在上年9月份至當年8月份出生並參保當年的嬰兒。經辦機構依據行政村等單位申報,或依據城鎮居民家庭提供的《戶口簿》覈定。
各類別參保人員中,依據籌資補助標準的不同,還分別按“重度殘疾人員”、“享受低保人員”、“特困救助人員”、“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人員”、“離休幹部配偶”、“助學學生”、“民政優撫對象”、“一般人員”覈定人員類型。
重度殘疾人員:殘疾等級標準爲一至二級的殘疾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市殘聯部門申報覈定。
享受低保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依據《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街道(鄉鎮)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覈定,或依據市民政部門申報覈定。
特困救助人員:享受特困救助待遇的人員。依據《天津市城鄉居民特困救助卡》和街道(鄉鎮)出具的享受特困救助證明覈定,或依據市民政部門申報覈定。
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人員:家庭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低於低保標準兩倍的城鎮居民家庭中年滿60週歲(截至結算年度的12月31日)以上人員。依據街鎮勞服中心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及《戶口薄》覈定。
離休幹部配偶: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遺孀。依據市老幹部管理部門申報覈定。
助學學生: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大中專院校學生。依據學生本人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或學校申報覈定。
民政優撫對象:享受我市撫卹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包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老複員軍人”、“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依據市民政部門申報覈定。
一般人員:不屬於以上幾種類型的人員,按一般人員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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