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李光明通訊員朱曉非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以邱洋爲首的涉黑犯罪組織20名成員作出終審判決,分別判處邱洋等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20年至1年不等刑期,並分別處以8000至40萬元不等的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渦陽縣青町鎮邱洋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強買強賣,以經營收購樹木生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其爲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邱洋等人通過實施強迫交易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向部分組織成員定期發放工資,爲組織成員家裏喜事、喪事統一出資上禮,將聚斂的錢財用於組織成員生活和支持組織活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