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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一時期,全國部分省市中小學接連出現集體食物中毒事故,嚴重影響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引起媒體和社會的高度關注。昨天市教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及托幼機構食品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小學要建立以校長爲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度,中小學和托幼機構食堂不得“帶資”承包。嚴禁中小學校園內小賣部出售食品、飲料類商品。
按照相關要求,各區縣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所屬中小學和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的組織領導,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全面做好區域內中小學和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教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的要求,認真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要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建立以校長爲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安全運行管理制度體系。
各區縣教育局要明確要求中小學和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帶資”承包;對外承包的食堂到期後,原則上應收回並交由學校自辦。對暫不具備自辦食堂能力的學校,應引進高資質的餐飲企業經營或配送。嚴禁中小學校園內小賣部出售食品、飲料類商品。各區縣教育局要進一步配合衛生監管部門,加強對各中小學和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體系,定期檢查學校食堂,及時消除各種食品安全隱患。要嚴格落實學校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管,學生飲用水必須經衛生部門的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市教委還明確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和學校要建立應急體系,不斷完善應急預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對人員救援、物資儲備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應急處置。遇到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須在第一時間果斷採取控制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並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妥善應對處置,最大限度地保證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凡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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