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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上村村民盼望豪宅佔地事件得到妥善解決羊城晚報記者 黃巍俊 攝 |
湛江吳川王村港鎮覃上村佔用集體用地建豪宅一事,當地政府部門有何說法?他們將如何處理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
5日下午,由湛江市副市長鄭日強帶隊的聯合調查組趕赴覃上村,對譚什成豪宅及其周邊配套設施的用地情況進行現場調查。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杜林在檢查現場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豪宅配套設施所佔公用土地必須還地於民。
豪宅的配套設施佔用了公用土地,那豪宅院落本身是否也有同樣行為?杜林表示,豪宅院落是在其老宅的基礎上建成的,測量總計有3畝多。據有關測量人員表示,這3畝中有1畝佔用了村中的林地。
而對於豪宅院落外5.9畝的庭院,此前譚什成和村民小組的相關協議寫著屬於“抵償用地”,後又改成“置換用地”歸譚什成本人使用的情況,杜林明確表示:“那塊土地不能置換,因為那本身就是村民們的集體用地,私人不能獨佔,必須還地於民,原來村民小組和譚什成簽訂的協議是無效的。而且,如果這塊地的使用堵住了村民們的路,也一定要開通這條道路。”
杜林強調稱,村中必須做好相關的補償工作。搞“新農村”建設是件好事,是為村民謀利益的,但在工作過程中不能因此侵害了村民們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引發和村民間的矛盾。
吳川回應:門樓外庭等配套設施或要拆除
5日,記者到吳川市市政府、吳川市國土資源局、王村港鎮等相關部門進行追蹤采訪。吳川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全可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查實豪宅及其配套設施確實侵佔了耕地,將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處絕不姑息。
吳川市國土局經過初步調查,發現被掘成魚塘那部分確是耕地。基於此,沒有報批的豪宅配套設施可能會被拆除並面臨最高每平方米60元的罰款,此外還要恢復耕地。
集體用地使用要上報市裡審批
對於譚什成豪宅及周邊建築的整個設計的“新農村建設”方案經覃上村村民小組蓋章後即行施工的做法,全可文表示這種做法目前在農村中比較普遍,以後將對此嚴格管理,“類似規劃要按照規劃上報到市級國土部門纔行”。
拆遷農民房屋有什麼審批程序,要向哪些部門上報?全可文表示:“如果要拆除的屬於違建,就需要建設部門來拆除。但目前在部分地區,往往是村民小組自己先乾起來了。有些地方的做法可能比較簡單粗暴一些,引起了村民的不滿。我們會加強教育。已經拆了的,就要做好補償事宜。要廣泛聽取當地相關村民的意見,做出合適的補償。”
吳川市國土資源局執法股股長潘學建告訴記者,覃上村的建築群中,除了譚什成本人的豪宅是在舊屋的基礎上建設之外,其巨大的門樓、庭院以及其他配套設施都沒有報批。“按照一般規定,這樣的規劃一般要報到吳川市這一級的國土局,因為只有市一級纔能批准集體用地的使用。”
破壞基本農田每平方米要罰60元
全可文表示,吳川市已經成立了“吳川市群眾反映覃上村違建事件聯合調查組”,由其本人擔任組長,國土局、農業局等一把手參加,此外還有各個局的副局長和業務骨乾。
潘學建說:“被掘成魚塘那部分都是耕地,這已經沒什麼疑問了。有人說‘庭院’那部分的5.9畝是山地,那怎麼會是山地呢?那地方根本就沒有山!昨天我們進行了測量,大概的情況已經比較清楚了。那裡原來有一部分是林地,有一條水渠通過,還有兩條村路,至於有沒有耕地,我們還沒核查出來。當地群眾反映那裡有耕地,我們還要再進一步核實。”
潘學建表示,豪宅的眾多配套設施包括門樓等都可能面臨拆除的命運。“如果覃上村的規劃符合‘10年規劃’,但因沒任何報批手續,那些違建就要沒收;還要對相關責任人罰款,罰款標准是每平方米30元以下;如果他們只是在耕地上填土,那不一定是佔用,可以繼續耕種,像魚塘這塊,如果是基本農田,那一定要恢復原狀,如果不是基本農田,可以用來養魚、種蓮藕等,這符合農村的產業調整,都是可以的。如果不符合‘10年規劃’,那些違規的建築就都要全部拆掉,並且要恢復原狀。原來是耕地的要復耕,原來是林地的要復綠。這種情況同樣要進行罰款,如果破壞的是普通耕地,罰款標准是每平方米30元以下,如果破壞的是基本農田,罰款標准則要翻倍———每平方米6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