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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區人行過街設施規劃
至2020年中心城區將在保留現有64座立體過街設施基礎上新增140座,共規劃立體過街設施204座。
快速路將在保留現有54座立體過街設施的基礎上新增76座,共規劃立體過街設施130座。
主幹路立體過街設施在現有10座的基礎上新增64座,共規劃74座。
天津北方網訊:中環線和主要射線道路沿線新增人行立體過街設施31處。南京路商業區、和平路商業區、東北角商業區以及醫院、中小學等公共設施附近新增人行立體過街設施26處,沿芥園西道、秀川路、麗水道、京津路等路沿線新增人行立體過街設施7處。
人行過街天橋174座、人行過街地道4座、地鐵獨立過街通道14座和臨時天橋12座。
近日,有關部門原則通過了《天津市中心城區人行過街設施規劃(2009—2020)》。該規劃以實現人車分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交通安全爲目標,對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不含外環線)人行立體過街設施進行了統籌規劃。根據規劃,中心城區立體過街設施分爲人行過街天橋、人行過街地道和地鐵獨立過街通道三種形式。
人行過街設施的間距:不同情況不同設置
人行過街設施的設置既要保障行人過街安全,減少行人與機動車的衝突,又要考慮減少過街行人等待時間,降低人、車干擾程度。爲此,規劃中提出快速路兩側均爲建設區時人行過街設施間距宜爲300~500米;快速路一側爲河流、綠地和鐵路等用地時宜爲500~800米。生活性主幹路和次幹路上人行過街設施間距不宜大於250米,交通性主幹路上不宜大於400米。
人行過街設施距公交站、地鐵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最大不大於120米;距醫院、中小學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最大不大於150米;距居住區、大型公共設施出入口:不宜大於120米,最大不大於200米。
人行過街設施的形式:平面立體靈活掌握
快速路:儘量利用道路立交橋下平面過街通道,在行人橫過地面快速路時應設置立體過街設施;如有沿地面快速路敷設的軌道線路,應結合軌道車站設置立體過街通道。主次幹路:原則上首選平面過街設施,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應規劃設置立體過街設施:包括交通流量較大、造成機動車交通嚴重阻塞的地點;曾經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複雜交叉口,以及立交起坡點等交通安全隱患處;重要商業區、中小學、醫院出入口主幹路過街處;大型商業設施、軌道交通車站、快速公交車站、交通樞紐站場、大型文體場館等高密度人流集散點附近宜結合建築物及相關交通設施規劃設置立體過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