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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的王娟(化名)近乎精神失常,半個月來不吃不喝,還數次試圖割腕自殺。10月23日晚上,聯防隊員楊喜利手持鋼管、警棍闖進她的家中,一通亂砸後,對她進行長達一個小時的毒打和強姦。她的丈夫楊武(化名)則躲在幾米外,不敢做聲,眼睜睜看着妻子遭此橫禍,一個小時後才悄悄報警。(南方網11月8日)
身爲寶安區西鄉街道徑背社區治安辦的一個聯防隊員,楊喜利的職責是協助警方維護社會治安,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然而,沒有想到的是,楊喜利本身卻成爲了社會治安的麻煩製造者,成爲了犯罪嫌疑人。他平時有事沒事經常到楊武鬧事,動手打人,這一次更是窮兇極惡到頂點,對王娟進行毒打與強姦,令人髮指。毫無疑問,楊喜利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和強姦罪,應當從重處罰。而且,與楊喜利一同到楊武鬧事,並幫助楊喜利放風的兩名壯漢,也因爲協助楊喜利強姦,涉嫌強姦罪,警方應當及時將他們抓捕歸案。
值得注意的是,西鄉街道徑背社區難逃其責,他們理應對管理聯防隊員楊喜利不周承擔兩種責任,一種責任是有關領導失於管理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另一種責任是街道和社區對於僱傭楊喜利疏於管理,而給楊武及其家人帶來的傷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爲,楊喜利身穿聯防隊員的制服,以聯防隊員名義到楊武家鬧事,並且,此前還多次鬧事,他的行爲應當視爲一種職務行爲,而應當由街道和社區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令人遺憾的是,西鄉街道徑背社區又以“臨時工”和已經開除爲由推卸責任,這符合網民對於某些公權力機關的一貫印象。社區負責人稱,“楊喜利作奸犯科,嚴重敗壞了聯防隊的聲譽,他認爲很丟臉。但是他是臨聘人員,事發也不在上班時間,他毆打強姦別人,這屬於個人行爲,與社區沒有任何關係。他們在事發前幾天,就因爲他喝酒,對他作出瞭解除合同的決定。只是一直找不到他人,他的制服和警棍、鋼管等也沒有收回來,他本人也沒有簽收這紙解聘通知。”這事很奇怪,怎麼事發後,就聲稱早就對楊喜利進行了解聘,而且既然解聘了,楊喜利本人居然沒有簽收解聘通知,他的制服和警棍、鋼管等也沒有收回來,如此“解聘”豈不是污辱網民的智商嗎?何況,即便是真正的解聘,沒有收回制服、警棍,那麼街道和社區也應當承擔管理不周的責任。
其實,聯防隊員、保安和城管作奸犯科的事情不在少數。例如在雲南昆明,今年10月7日凌晨2時30分許,正在大板橋阿依村一燒烤店吃燒烤的符國俊及其表弟崔某,遭到大板橋街道辦所屬的保安隊伍的圍毆,其中一人死亡,事件所涉人數爲街道辦的40名保安。2008年12月,湖北人陳波保在深圳南山區南山村社區警務室被6個聯防隊員毆打、熱水淋頭並捆綁雙手,在不吃不喝的情況下被拘禁17小時。
這些聯防隊員、保安和城管之所以如此窮兇極惡,其幕後都有權力縱容、默許的陰影。因爲,聯防隊員、城管等幫助行政機關領導維護當地治安、維護當地城市秩序,特別是在清理“刁民”、訪民和小商小販,維護城管的光鮮,創造領導的業績上居功甚偉,所以,平時領導或多或少縱容、默許聯防隊員、城管用法外的手段來管制民衆,造成了他們無法無天的性格。許多聯防隊員、城管違法犯罪,看似與本職工作無關,卻往往是由本職工作的橫蠻與不守法造成了他們目空一切,讓他們敢於以身試法。
要讓聯防隊員強姦民女的慘劇不再發生,就有必要強調街道、社區和有關機關管好聯防隊員、城管等所謂的“臨時工”,而要讓他們管理聯防隊員,重要的是要讓民衆有權利來參與監督、決策,影響官員的升遷,才能將權力關進籠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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