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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江躍中通訊員黃檢)潘某因在本市豫園地區多次搶奪中老年婦女金項鍊,近日被黃浦檢察院以搶奪罪批准逮捕。
今年9月7日下午1時許,60多歲的李阿姨和丈夫相伴去豫園遊玩。兩人沿着方浜中路往中華路方向行走,到方浜中路38號門口時,李阿姨感覺脖子上的金項鍊有被抽動往後拉的感覺,就本能地用手拉住頸部的項鍊,但是“噌”的一下,項鍊還是被人從背後抽走了,項鍊上的吊墜落在地上。李阿姨看到一名男子從其右側飛快地掠過,往一旁的弄堂裏逃走了。
李阿姨夫婦立刻向警方報案,稱被搶的那根金項鍊重約50多克,是在老鳳祥銀樓購買的,價值人民幣23718元。並提供線索說,那個作案的男子身高約1.6米,體型較瘦。
同年9月20日,警方又接一名婦女報案,稱當天上午8時許,在凝和路31號門口,被一瘦瘦的男青年從身後搶奪戴在頸部的24K金項鍊一段。
警方立案後初步調查發現,今年夏天以來,在豫園地區發生的多次搶奪金項鍊案件均系一人所爲。經合併偵查,發現外地來滬人員潘某有重大嫌疑,遂深入追蹤,於9月22日在共和新路一家網吧內將其抓獲。
潘某到案後供述,他因沒有工作,就搶別人的金項鍊換錢用。第一次是去年6月底一個雨天,他在豫園附近的小馬路上,發現一個婦女正在門口炒菜,脖子上戴着一條金項鍊。見四周無人,就走到她身後,趁其不備一把搶下金項鍊,然後逃到廣州銷贓得款1000多元。此後一直到今年9月22日被抓,潘某在豫園地區的方浜中路、凝和路附近,多次搶奪中老年婦女脖子上的金項鍊,銷贓得款數萬元。
潘某對承辦檢察官說,之所以選擇中老年婦女下手,是因爲中老年婦女大都戴金項鍊,而且容易搶,被搶後她們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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