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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遼寧撫順順城區土地管理局副局長羅亞平在沈陽被執行死刑。羅亞平是科級乾部,斂財達1.45億元。該案曾被評價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貪污案件。媒體將羅亞平嘲諷為『土地奶奶』。
被民間稱為遼寧『三最』女貪官,遼寧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涉嫌犯罪的金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沈陽慕馬大案』,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她的案子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即使站在被告席上,她依然保持著強悍的本色,重慶打黑後,『女文強』便成為羅亞平的標志性稱號。
『強悍式貪腐』為羅亞平墮落的細節貼上了鮮明的『標簽』。她會後撒潑大罵領導『你們都是我養活的』;拉攏上級大肆行賄,抽屜竟搜出區政府大印;雙規之後依然強悍,叫囂『給你600萬,你把我放了』,見紀委書記不出聲,羅亞平再次補充:『要不你開個價,多少都行。你今天放了我,我明天就把錢給你送過去。』這句話足見羅亞平的囂張跋扈。
『三最』女貪官被處極刑警醒領導乾部要慎用手中的權力。羅亞平的貪腐軌跡烙著『土地財政』、『強制拆遷』等印記,她的專橫與貪欲背後是『失去監督的權力』。『敢說感乾,立說立行,大刀闊斧,敢於為人所不敢為』的『亮劍』式工作作風往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強悍的工作作風不能脫離黨紀國法這一『緊箍』,不能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否則就會演變成無法無天,而瘋狂濫用權力的背後必然招致毀滅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