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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國有資產的受託管理人,國企的利益追求應與公衆利益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不僅僅是謀一企之利
發改委證實正在調查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問題。
破除壟斷,無論從保障民生的角度,還是從經濟發展的立場;無論是爲維護消費者權益,還是爲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警惕並破除不涉及經濟安全的市場領域的非正常壟斷現象,都是當有之義、當務之急,是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
服務差、收費高,卻非但沒有被淘汰,反而不正常生長,這正是典型的“壟斷病”。在很大程度上,一般競爭性領域的跨越式發展中,爲提高產業發展效率,從佈局到經營都採取了傾向壟斷的方法,由此形成並固化了排斥競爭的利益格局,落下了病竈。而同時,普通消費者對於壟斷經營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利益損失,缺少自我救濟手段。技術屏障、信息失衡、維權無門……使得普通消費者難以參與反壟斷。
這樣的逆淘汰,直接損及的是公衆利益。公衆所能得到的服務以及爲之付出的價格,影響着生活質量的高低。在管理通脹預期成爲宏觀調控首要任務的前提下,質次價高的服務實質上還影響到“治脹”的成效。公衆如果總是需要付出性價比不當的服務成本,不僅會影響到公衆幸福感,而且貨幣和財政政策的調整就很難完全到位,向民生傾斜的政策意願也就難以完全落地。
而企業利益與公衆利益如果長期背離,最終會傷害到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於壟斷的監管如果不能及時到位,在高額利潤召喚下,壟斷式經營就可能成爲市場的價值取向。傾向壟斷前景、排斥合理競爭,在“馬太效應”之下,壟斷性企業獲得過多資源不斷髮展壯大。而由於缺乏發展空間,一旦市場形勢有變,非壟斷資本就不願意再進入實體經濟。這種失衡情況,實際上意味着經濟資源的變相浪費和經濟體系體質的下降。
其實,即使從企業自身的角度出發,壟斷利潤儘管可以一時抑制競爭對手,也最終會抑制自己的發展。特別是,在許多國企已經做大做強的今天,理應具備更廣闊的視野,參與世界性競爭中去。如果沾沾自得於壟斷地位,那麼,在勢必到來的更大格局競爭中,將無法成爲有力的競爭者。
更重要的是,就國企性質而言,作爲國有資產的受託管理人,國企的利益追求應該與公衆利益有更高的一致性。即使由於種種原因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地位,國企也應該具備對於壟斷的排斥性基因,不能對不合理的壟斷習以爲常,甚至刻意維持;應該比一般企業更自覺地去履行社會責任,更自覺地運用企業佔有的資源造福於人民、造福於國家,而不僅僅是謀一企之利。
各方熱議電信聯通遭反壟斷調查(延伸閱讀)
11月9日,國家發改委表示,正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涉嫌寬帶接入領域的壟斷進行調查,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和熱議。
民衆:值得叫好
“電信運營商被斥壟斷一點都不意外。”在北京一家民企上班的市民小姚說,自己家用的是電信網絡接入,一直感覺價格很貴,但又沒有其他可選。他說,儘管不新鮮,但中午聽到這個消息時仍覺得“大快人心”。希望能給這些“大塊頭”企業一些威懾。
有網友稱,發展改革委此舉“值得叫好,有利於改善中國的市場環境,對改善互聯網創業環境也有幫助”。
專家:更要治本
網宿科技副總裁劉洪濤認爲,發展改革委此次反壟斷調查,短期內也許對行業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和變動,但它表明了行業發展方向——將從雙寡頭壟斷格局轉爲充分競爭。
中國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祕書長李易表示:“發展改革委此舉若能促進網絡資費下調,將令全國1.5億互聯網寬帶用戶享受更好的服務,並將迎來網民規模更快速的增長。”
北京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分析,國家發改委啓動該項調查,如果最終結論是調查對象的行爲違法,查處的是一兩個經營者,制止的是一兩項經營行爲,這只是治標。治本之策還在於調整市場結構,適度放開寬帶接入服務市場準入,降低市場集中度,增強市場競爭。同時,完善價格政策,形成隨市場浮動的價格機制。
他表示,政府的職責是制定價格形成機制,而不是具體規定價格,更不是一次制定,長期不變。
上海政法學院競爭法研究中心講師丁茂中指出,我國寬帶接入領域先前已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場格局,而反壟斷法並未賦予執法機構“分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者的權限,要徹底解決互聯網接入市場的競爭問題,還需其他法律或政策介入。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邱寶昌則認爲,目前國內存在壟斷情況的行業不只在電信領域,處於實質壟斷地位的企業也不只兩家。相關主管部門對其他領域存在的因壟斷而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也不能放過。如果這次調查能取得效果,對其他企業將起到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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