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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犯潛逃17年活得很窩囊
生兒育女不敢隨自己姓
被搶劫7萬不敢吱一聲
前日上午,潛逃17年的江夏惡性搶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從福建回到江夏區舒安鄉派出所投案自首。在逃的17年中,他苦不堪言,連生兒育女都不敢隨自己姓。
1994年8月至9月,蔡某夥同另外6人購買警服、電警棍等警用裝備在107國道沿線搶劫外地司機10起。案發後,蔡某潛逃,其餘6人全部被抓獲。蔡某潛逃後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證,做了一張“焦蘭兵”的假身份證潛逃到福建省漳州市一家小服裝廠打工。在此期間,他爲了防止暴露身份,一直保持低調,夾着尾巴做人。去年他持假身份證到銀行去存錢時路上被當地歹徒搶去了7萬元錢,也不敢報案,怕進派出所。
在福建打工期間,他與當地一週姓女子結婚,爲了避免見妻子親人,他謊稱自己是孤兒,生了一個女兒和兒子也都隨妻子姓,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
今年,江夏區公安分局舒安鄉派出所所長張載璠帶領民警多方摸排線索,先後趕赴山東、福建等地抓捕,蔡某聞訊後,委託家人與警方談判要求從輕處理。江夏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龔志棠向蔡某親屬解答相關法律規定,打消蔡某顧慮。爲了防止蔡某在路上出現意外,警方在蔡某親屬提供的手機號碼上發短信,證明蔡某系主動回漢投案自首,自此,蔡某才放下心來,他向妻子坦白了當年犯案的實情,然後從福建回到江夏向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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