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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郭毅
衆所周知,大多鄉鎮都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公檢法司唯缺檢察機構,成爲基層法制建設的一塊“短板”。
爲解決這一問題,3年前,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創新推出71個檢察聯絡室落戶鄉鎮社區。3年來,檢察聯絡室爲羣衆提供法律服務5700餘人次,走訪村、屯、街道730個次;發現和受理舉報犯罪案件線索74件,其中職務犯罪24件;審查不服法庭民事裁判的申訴156件,提出抗訴15件,息訴93件,調解息訴48件;審查基層執法部門處理糾紛1034件。
實踐證明,檢察聯絡室通過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已成爲當地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基層人民羣衆的橋樑。
順應需求設檢察室
據介紹,牡丹江市總面積4.06萬平方公里,全市有58個鄉鎮,780個行政村。其中,偏遠地區到縣(市)政府駐地往返需一天以上時間的村屯佔30.3%。
牡丹江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牡丹江市檢察院通過大量的走訪、座談和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全市部分鄉鎮和村屯開展專題調研瞭解到,羣衆在出現糾紛、矛盾後熱衷於找人託關係,如果沒託上關係,就對處理結果不信任,重複上訪,影響了社會穩定。
瞭解到農民百姓求助法律監督的訴求後,牡丹江市檢察院黨組制定了《牡丹江市檢察機關鄉鎮社區檢察聯絡室工作方案》,並與市司法局聯合下發《關於建立鄉鎮社區檢察聯絡室和司法所工作聯繫的通知》,71個檢察聯絡室迅速走進鄉鎮、社區。
檢察聯絡室本着深入基層“入鄉隨俗”的理念,不大搞辦公場地建設,沒有條件單獨設立辦公室的鄉鎮,就依託司法所建聯絡室。全市檢察聯絡室實行科室輪流負責或固定負責制,選派業務全面、能力強的科長爲檢察聯絡室負責人,每週定期深入鄉鎮和社區開展工作。
定期走訪隨時約見
“檢察聯絡室設立之初,就明確其職能定位不是檢察機關的派出機構,沒有獨立執法辦案的權利。”該負責人表示,檢察聯絡室的主要作用是及時反映情況以便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加強對基層司法和行政部門裁決和決定的監督,解決基層羣衆對裁決和決定不理解、不信任導致的越級上訪問題。
聯絡室工作人員在鄉鎮社區的工作實行定時接待、定期走訪、隨時約見機制,將上訪變爲下訪,加強掌握基層情況的主動性,及時發現基層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並處理,以防止小事擴大化。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幹警接待羣衆上訪經驗和能力稍顯不足等實際問題,牡丹江市檢察院在最高檢下發文件的基礎上,明確要求各基層檢察院成立檢察聯絡室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檢察聯絡室工作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與表彰獎勵掛鉤;民衆要求檢察聯絡室解決的問題必須由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作出生效的處理決定後,檢察聯絡室可予以受理;充分利用互聯網載體開展檢察聯絡工作,降低一般性問題的解決成本。
3年過去了,檢察室幹警們深有感觸地說:“我們去檢察室動輒要驅車幾十公里,但是農民免去了奔波之苦;我們多花了汽油錢,但百姓省下了汗水錢。”
本報牡丹江(黑龍江)11月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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