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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手機短信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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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本報記者丁國鋒本報通訊員慈延年楊梅花
法院院長手機公布後,曾經引起過一些作秀質疑,包括普通法官也心存疑慮,有沒有人發短信?院長會回應嗎?
2010年7月8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後龍工作手機號碼直接對社會公布後,一個月時間裡就收到了300餘條短信。同年8月,徐州10家基層法院院長的手機號碼也向社會公開。記者在該院手機短信信息平臺看到,截至2011年11月10日,徐州兩級法院院長接到的短信達2252條。
在中院院長手機統計分類分析檔案中,記者看到反映案件審判問題420餘條,不服裁判的260條,反映執行問題100多條,投訴短信30條、諮詢短信300多條……不僅有分類統計,還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
據了解,該院專門制定了《辦理院長工作手機短信反映事項實施細則》,從登記、呈批、批示、交辦到反饋、歸檔等都有詳細規定,所有短信都被詳細登記,具體案件轉給承辦部門後,承辦部門原則上15天內辦結,上報院長,並告知發信人。承辦部門對群眾短信推諉扯皮,處理不力,院長則予以問責,確保『件件有回音』。
李後龍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從實行一年多來的分析看,短信大體可以分為五類,實踐中進行了分類處理,效果明顯。涉及到突發事件的,立即通報當地法院院長和黨委政府予以應對;對投訴法官裁判不公、執行不力、違法違紀的,則立即啟動監督程序辦理;對反映找不到法官等推諉搪塞當事人的,直接要求約談當事人並反饋約談結果;對信訪老戶則告知投訴渠道同時對確有問題案件進行督辦;對法律諮詢如直接問『被告人該判幾年』等審判問題的,則告知其諮詢渠道。
『用好了這一渠道,我還發現了大量平時不能掌握的情況,推進了案件公開公正。感覺效果很好,很管用。』李後龍說,手機短信建立了民意『直通車』,為院長了解民情民意提供了重要渠道。
2011年6月8日至7月1日期間,當事人董飛先後6次給李後龍和睢寧縣人民法院院長陳英波發短信,反映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阻撓執行、調解後反悔等問題。短信交辦後,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但卻在交接現場再次受到阻撓,董飛又發了一個短信,院長再次推動執行局到現場加強了溝通,促使雙方最終達成了補充和解協議。『一波三折,一個短信接著一個短信,一個難題接著一個難題被解決。這也促進我們具體辦案部門重視了該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陳英波說。
在李後龍看來,一項好的制度生命力在於管用,不需要多復雜、多高深,而是要能解決現實問題,即使是質疑性的短信,也要禮節性做好回復,要有沈著應對各種情況的心理准備。
本報徐州(江蘇)11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