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政府獲悉,將於2011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長春市獻血管理辦法》規定,累計獻全血1000毫升以上(含1000毫升)的獻血者將享受終生免費用血。
據瞭解,今後,長春市獻血者獻全血累計達到1000毫升以上(含1000毫升)的或者捐獻機採成分血5個治療單位以上的,本人終身享受免費醫療臨牀用血;獻血者本人在獻血後5年內需要醫療臨牀用血的,享受本人獻血量3倍的免費用血;5年後需要醫療臨牀用血的,可以享受與其獻血量等量的免費用血。獻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在醫療臨牀用血時,可以累計享受與獻血者獻血量等量的免費用血。(張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