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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光復西路白玉路的曹家村,是城市裏的“農村”。在這片解放初期興建的老式棚戶區裏,來滬人員目前有3500多名,與上海人的比例超過3:1。由於生活習慣上的差異,來滬人員和上海人之間摩擦不斷,居委幹部上門調解,但面對這些上海阿姨、爺叔,來滬人員並不“買賬”。於是,一個由7名來滬人員組成的調解委員會成立了。5年來,“以外調外”模式解決了不少居委會“搞不定”的難題。
建立“老孃舅”正氣有威望
2005年上半年,曹家村的居住人員結構發生變化,來滬人員和上海人的比例接近1:1,治安堪憂,相鄰糾紛接連產生。面對這樣的情況,居委幹部一下子有些無所適從。“當時我們和派出所協調建立臨時居住證機制,還成立了來滬人口管理服務站,這就是後來來滬人員調委會的雛形。”居委會的調委會主任欒鎖華說。
2006年6月,來滬人員調委會成立。外來“老孃舅”共7人,6男1女,分別來自湖北、江蘇、安徽、河南等地。“挑選這7位,主要看3方面的指標。一是有威望,他說一句,頂我們說10句;二是人要正氣;三要有一定的居住年限,熟悉上上下下的情況。”比如,今年已經60歲出頭的主任陸先伯,正是憑藉熱心和正氣,在居民中贏得了好口碑:看到弄堂小路坑窪不平,他自己買來水泥和黃沙修路;社區組織募捐,當保潔員的他總是盡力而爲。
運作“和風細雨”調解法
來滬人員調委會的運作概括起來就是:每月例會,定期培訓,參與調解。
例會上,調委會成員會“揭發”一些矛盾“苗子”,幫居委幹部及時化解,讓本可能造成傷害事故的糾紛就地平息。
2007年8月,安徽籍來滬人員趙某和本地居民姚某發生糾紛。姚某搭建的車棚棚頂的雨水流到了趙某借住房屋的園子內,做熟食生意的趙某認爲,雨水沖走他的“財氣”。一天晚上,喝醉酒的趙某到姚某家鬧事,併發生了鬥毆,場面火藥味越來越濃。爲了平息矛盾,居委會調委會和來滬人員調委會協同調解,讓當事人雙方心平氣和協商,最終調解成功。
“做來滬人員的調解工作,一定要‘和風細雨’,絕對不能‘狂風暴雨’。”來自江蘇的王金秀是調委會內唯一的女性,住在她對面的鄰居的孩子,經常直接在陰溝上大小便,搞得周圍臭氣熏天。一開始,王阿姨並不言語,只是幫忙掃乾淨了事。一來二去,鄰居不好意思了,和王阿姨熟絡起來,開口閉口喚她“大姐”,“大姐”乘機循循善誘:“你們在上海打工都不容易,自己要爭氣,不要給老鄉丟臉,首先衛生要搞搞好……”
困惑不能光靠“義務勞動”
曹家村“以外調外”的模式,今年被列爲第10屆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設課題。在調研過程中,來滬人員調委會的業務指導部門,長風新村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也感到有一些“困惑”。
首先是人選問題,目前調委會成員主要由居委會、派出所協商選出,這樣選出來的人,如何保證公信力?事實上,已經出現個別成員“作風不正”的情況。而如果改由居民來推薦、選舉,操作難度很大。
其次,調委會的組織性質該如何認定?是社會團體,還是自治組織?目前,調委會並無獨立規章,只在街道範圍內被承認。
最後,調委會成員和居委會之間沒有簽過協議,基本上是義務勞動,大部分成員都有工作,有些做保潔、保綠,有些擺攤做小生意。在發揮調解作用和養家餬口之間,勢必產生一些衝突,光靠“自覺自願、發揚風格”並不能形成長效機制。街道能否在經費上予以一定支持,以購買民間服務的形式,與成員簽訂協議,這樣也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本報記者徐軼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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