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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南京11月11日專電近日,江蘇、北京等地多名小學生未投稿就收到“中國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賽組委會”發來的《獲獎通知》,只要訂書10冊以上,就能收到收錄其作品的優秀作品選和獎狀。記者追蹤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披着“評獎”外衣的斂財活動。
江蘇徐州的於先生告訴記者,新學期開學不久,女兒在《小主人報》上刊登的一篇文章被“中國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賽組委會”評爲銀獎。女兒接到信後一直處在興奮中,對寫作文充滿了熱情,整個人也變得自信起來,“雖然明知是個騙局,但考慮女兒的情緒,還是花了288元訂了10本書,最終買了這個獎。”
“中國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賽組委會”稱,此次大賽由清華大學文學研究所等機構支持,由中國青少年作家協會、北京千千結文化中心等共同組織,已經成功舉辦14屆。但清華大學沒有文學研究所這個機構。此外,北京千千結文化中心於2008年12月5日註冊成立,註冊資本1萬元,成立還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舉辦14屆大賽”?記者又通過查詢,也找不到中國青少年作家協會的登記備案記錄。
江蘇省家庭教育研究會理事、南京師範大學教科院副教授殷飛認爲,家長一旦參與這種“斂財式”評獎,潛在的後果不堪設想。如果謊言被揭穿,孩子將面臨巨大的道德壓力,自信心可能受到嚴重打擊;如果謊言不被揭穿,孩子則容易形成“不勞而獲”的價值觀,影響一輩子,既然榮譽可以花錢買,那文憑、證書可不可以花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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