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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常生活中,發生汽車刮蹭等小事故在所難免。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雙方一定要冷靜處理,不要因爲一時衝動,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就一起因汽車刮蹭糾紛引發的聚衆鬥毆傷人案件提起公訴。
2010年10月10日20時許,被告人吳某某駕駛轎車,在經過天津市某大學後門時,車輛的保險槓與門口的墩子相撞,爲此吳某某與校門口執勤的保安發生爭吵,隨後吳某某打電話先後糾集譚某某、張某某等人駕車前來,將大學的前後門全部堵上。吳某某的朋友駕車堵在大學的後門不讓車輛通行,堵塞了一小時左右。張某某駕駛一輛貼有殯葬標誌的麪包車堵在大學的前門,堵塞三十分鐘左右。在此期間,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讓被告人張某某將車挪開,張某某不但不聽勸阻,還用電話聯繫堵在後門的譚某某前來“支援”。吳某某、譚某某趕到學校前門後,三人對兩名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毆打,分別造成二人輕微傷和輕傷的後果。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將三名被告人抓獲歸案。最終,河東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吳某某犯聚衆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譚某某、張某某犯聚衆鬥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楊蕊 趙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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