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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雷風雨)從今晨開始,本市進入爲期4個月的正式供熱期。供熱期內,居民室溫經測溫低於18℃,超過24小時未解決的,可要求退還相應採暖費。
今年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對《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中的一些條款進行了細化。根據規定,居民用熱戶臥室、起居室(廳)溫度低於18℃,經供熱單位測量並且超過24小時仍未解決的,供熱單位應退還用熱戶相應採暖費。
從今天起,用戶家中若持續不能達到標準要求,可聯繫供熱企業要求測溫。市民有供熱問題,可就近向所屬供熱部門反映,目前全市供熱熱線全部開通,各大供熱公司已成立專職搶修隊伍,24小時值班待命。 (相關報道見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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