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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晚8:30左右,一輛水泥攪拌車闖紅燈時被執勤的合肥交警抓了現行,但攪拌車司機不僅不承認自己闖紅燈,還撥打110投訴執勤民警酒後執法。執勤民警到底有沒有酒後上崗?
投訴執勤民警酒後執法
11月13日晚8:30左右,合肥市交警支隊公巡一大隊副大隊長徐暉駕警車沿天鵝湖路巡邏。當行駛至天鵝湖路與荷葉地路交口附近時,徐暉發現一輛水泥攪拌車正在闖紅燈,他將該車攔下進行檢查。
徐暉在執法時,又有兩輛水泥攪拌車也闖紅燈而來,此時路口紅燈時間讀數顯示為20秒(該路口紅燈為30秒時長),其中一輛牌號為皖A23345的水泥攪拌車司機甘某堅決不承認。由於中隊民警已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徐暉就駕車離開路口前往別處繼續巡邏。幾分鍾後,徐暉接到指揮中心電話,稱有群眾撥打110舉報其酒後上崗執法。根據指令,徐暉立刻根據舉報人的要求返回現場,原來舉報人是違法攪拌車司機甘某,他稱自己聞到徐暉滿身酒氣。
民警檢測酒精含量為零
為證明清白,徐暉立刻要求路面民警按照正常流程將其帶到醫院,當著甘某的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當晚9:50左右,酒精檢測結果出來了:徐暉的血液酒精含量為0(見圖)。
公巡一大隊大隊長吳勇介紹,民警在對甘某駕駛的水泥攪拌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還有超載嫌疑。交警部門還查明,這輛水泥攪拌車簡直是違法“常客”:自2009年以來,該車共有29條違法記錄,涉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禁區等多種違法行為。當時闖紅燈的有兩輛攪拌車都隸屬於合肥天柱混凝土有限公司。
交警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昨天下午,合肥市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李正斌稱,交警部門已對甘某闖紅燈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具了違法處理通知書,“今天下午,我們已經向事發轄區的荷葉地派出所進行報案,對甘某阻撓民警執法的行為進行報案處理。據我們得到的最新消息,派出所已經受理,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取證。”
李正斌介紹,與甘某同時闖紅燈的駕駛員和公司承認當時確實闖紅燈了,其中一輛車所屬公司的工作人員還目睹了甘某闖紅燈的違法事實並向警方提供了手寫的證明。李正斌說,如果駕駛人對交警的處罰不認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處理。
截至11月14日下午5:30,違法司機甘某仍沒有到交警部門就違法行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