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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了躲避養犬登記證的查驗,竟然動手毆打執行公務的民警,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就這起案件向河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因妨害公務罪依法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被告人董某,女,49歲,本市人,無業。2011年3月31日下午,董某照例帶着自己的小狗在家門口散步,正巧遇到在附近清理違章犬的民警趙某和王某,本來有正式養犬登記證的董某卻拒絕接受查驗。
趙某隨即指出,如果沒有合法的登記手續,是要把狗帶走統一安排。董某一聽就急了,帶着自己的小狗轉身就跑,趙、王二人立即走上前去試圖要攔住她,卻不想董某揮拳相向,不僅將趙的警服撕破,還將其臉部、頸部抓傷,甚至還打了他兩個耳光,兩位民警好不容易纔將董某制止住。經鑑定,趙某頸部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微傷。
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對董某提起公訴,考慮到她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積極賠償,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河東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拘役四個月。 (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於秀珺 樑治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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