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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來,江蘇省各級法院積極行動起來,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在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司法推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中,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參與社會大調解,緊緊圍繞法院工作大局,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始終以黨的羣衆路線爲統攬,落實和貫徹“便民、高效、低成本”的新的司法理念,把訴調對接工作作爲爲民司法的重要途徑和抓手,與各訴調對接聯席單位緊密協作配合,實現了矛盾糾紛的多元解決,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切實加強對訴調對接工作的組織領導
早在2004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就把加強訴調對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不斷提升對訴調對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採取有力措施,強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普遍建立了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參加的“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形成了分級負責、層層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來,在省綜治委的牽頭下,省高院組織訴調對接聯繫單位共同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銜接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深化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促進了全省法院系統訴調對接工作的長效化、制度化和規範化建設。
做大做強法院附屬調解工作室工作
自2007年以來,全省法院主動融入大調解工作,與其他機關和社會組織密切配合,大力開展訴前調解、立案調解和訴中調解。目前,全省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已全部掛牌設立了調解工作室,調處中心、司法行政部門共向工作室派駐專職人民調解員528人,兼職調解員3300人,聘請特邀調解員934人。工作室調解範圍已經從人民調解擴大爲行政調解、社會調解等多個方面。按照省高院《關於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對婚姻家庭、勞動爭議等11類案件實現“調解前置”,除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同意移送調解室的外,全部移送調解室進行訴前調解。各基層法院指派專人對工作室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今年6月又專門召開全省法院加強調解工作室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推進全省調解工作室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
不斷拓展訴調對接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要求,全過程、寬領域、深層次地推進與大調解機制的對接,着力構建具有江蘇特色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省高院與省綜治委、省司法廳等單位聯合制定下發了《關於深化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與公安、工商、農林、衛生、婦聯等機關和組織建立訴調對接的工作機制,先後聯合下發了涉及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等十多項專門領域的訴調對接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與以上單位建立了省訴調對接成員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全省訴調對接工作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
泗洪縣法院形成將審判職能向訴前、訴後延伸,聯合社會各界力量,“抓兩頭促中間”(抓住訴前和訴後,促進訴訟案件質量效率和效果),建立矛盾糾紛預防、分流、化解的多元糾紛解決工作機制。主要措施:一是以人民法庭爲主體,與各鄉鎮、村居建立和諧共建,充分發揮基層民調組織的作用,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預防、溝通、建議、化解,力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二是功夫用在訴前,實現糾紛分流與化解。強化引導和勸導息訴,引導當事人理性處理糾紛,將無須進入訴訟程序的“小糾紛”引導到訴前調解,同時強化法院的訴前調解力度,使盡可能多的“小糾紛”在訴前解決。三是強化審判職能向審結後的延伸,強調審判部門不能以結案爲目標,而是要進一步做好裁判文書生效後的督促自動履行工作,盡最大力量保障權利兌現,有效減少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總數。
蘇州市吳中區法院結合本區情況整合內外資源,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庭及司法和諧共建點三級平臺,推動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基層組織開展矛盾聯合預防與化解,將糾紛化解工作向前推移、向下延伸、四面擴展,使司法觸角覆蓋整個轄區,以立體、多元、高效的運行模式,實現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無縫對接,促進社區和諧共建。並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對接,加強“一庭兩所”共建爭創活動,實現全面對接。在轄區每一鄉鎮街道建立巡迴審判點,三年來共組織巡迴審判600餘次,成功調處案件405件,參加旁聽的羣衆3000餘人次,取得“審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會效果。
南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人民調解室的基礎上,專門設立了7個專業調解室,邀請相關行政機關“擺攤設點”形成了司法服務超市。大大便利和滿足了涉訴羣衆司法需求,收到良好社會效果。各級調處中心主動邀請一些本鄉鎮(街道)作風正派、德高望重者參加和協助調解,因他們瞭解鄉情民意、鄉規民俗,對如土地流轉糾紛、贍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案件的調解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省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以來,僅2010年,全省以訴調對接方式化解和分流案件總數爲133550件,調解成功122420件,成功率達到91.67%。2011年1至4月,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室訴前分流和調解案件44516件,佔訴前調解總數的74%,佔全省新收一審民事案件總數的25%。雖然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和期望相比,法院的訴調對接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社會整體參與不夠,調解合力不強。二是人員、經費投入不足,影響實際效果。三是人員水平參差不齊,調解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缺乏統一規範,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加強。
(作者單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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