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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新港街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爲核心,積極探索“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社會管理新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
新港街面積約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有9萬餘人,下設8個社區居委會。轄區內有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中小學校、幼兒園、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20餘家。他們建成了面積6500平方米的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設有健身房、圖書室、書畫室等各類功能室20餘個,免費爲轄區居民提供服務。在社區服務中心一樓設置的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試行“一口式、全業務”服務模式,對勞動失業、低保特困、保險、優撫、計劃生育、老年人服務等6類156項事務提供“一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服務。服務窗口對接羣衆休息時間,實行每週7天、每天9個小時的“錯時工作制”。截至目前,共受理各類諮詢、業務辦理近2萬件,羣衆滿意率達到98%以上。新港街發揮黨委和政府的主導作用,鼓勵並支持多元主體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管理。成立新港街社會組織聯合會,自主管理志願者協會、文化藝術協會、體育協會等40餘個社區社會組織。加強社區志願者組織建設,註冊志願者人數佔常住人口10%以上。建立街道社會組織發展指導中心,籌集40萬元設立社會組織發展基金和社會工作者發展基金,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和管理,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建設街道經濟發展促進中心,整合工商、稅務、會計師事務所等服務型所(站),設立樓宇經濟綜合服務中心、中介服務業綜合服務中心、行業協會商會綜合服務中心等,打造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新平臺。整合街道資源,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建立分會等形式,積極把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團體的社會功能延伸到街道社區,提供各類服務。
該街創新動態協調手段,實現機制共建,建立綜治信訪服務中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職能作用,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綜合優勢。完善領導幹部定期接訪、約訪、下訪制度,建立領導幹部聯繫點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羣衆制度,開展民情建議徵集工作,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設街道調解中心、社區調解室,組建了一支覆蓋廣泛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和1000餘人的調解信息員隊伍,構建起從街道到社區、到樓門院(小組)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研發社會矛盾源頭治理綜合信息平臺系統,將矛盾糾紛、問題隱患的發現、預警、分流和監控工作全部納入系統,進行流程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不斷強化源頭治理和動態協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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