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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夏天的一次吵架,徹底改變了阿瑤的命運。
阿瑤,23歲,江蘇人,相貌姣好,在當地一家足療店工作。
男友丁某,與阿瑤同歲,江蘇人。一次,兩人因為瑣事吵了一架,吵完後,丁某接到朋友周某的電話:“有沒有姑娘給我介紹啊,有好處費,一般的4000元,漂亮的8000元。”
周某29歲,河南人,在餘杭開洗頭房,僱人從事色情服務。
丁某心領神會,他正因為吵架和阿瑤生氣,於是做了個決定。
9月,他借口說去杭州旅游,把阿瑤騙到周某這邊,丁某拿到好處費,留下阿瑤自己走了。
阿瑤知道真相後大呼上當,跟周某又哭又鬧。周某連扇了阿瑤好幾巴掌,把她關在屋子裡,不許她和外界聯系,但阿瑤還是激烈反抗,幾天後,周強行和阿瑤發生了關系。
知道靠自己不行,阿瑤抓住機會偷偷給丁某打了個電話,訴說了自己的遭遇,懇求丁某救救她。丁某嘴上說好,但始終沒出現過。
事後,周某又不斷打電話給丁某,讓他再介紹幾個姑娘過去,丁某故伎重演,把新交的女友也送去了,還讓弟弟也來介紹,弟兄倆每次都能從中賺取好處費。
連著被毆打、施暴了一個來月,阿瑤支持不住了。為了換取安全,周某讓她服務客人,她照做了。
其實,周某本就看中阿瑤的美貌,看她現在又肯聽話,心裡更加喜歡。
“做我女朋友吧,到時你就不用接待客人了”,三個月後,周某跟阿瑤提出。
權衡利弊後,阿瑤點頭了。
此後,周某對阿瑤態度溫和,甚至有一次還允許她回家探親。阿瑤很“感恩”,壓根沒想過跑,三天就回來了。
在周某的“事業”上,阿瑤也盡力輔助,不但幫忙物色新的姑娘,跟介紹人講價,還幫著看管並強迫那些不願服務的姑娘。
去年6月,阿瑤偶然得知,周某又強行跟手下兩個姑娘發生了關系,頓時妒火中燒。
事後,她找到兩個姑娘報復,拿起一根鐵絲衣架狠狠抽兩人後背,還把點著的煙頭塞進兩人嘴裡,“嘴巴放緊點,有的事情別亂說!”
9月,周某和阿瑤轉戰慈溪,和別人合作開店。阿瑤依然是一副老板娘做派,對新來的不合作的姑娘又打又罵,在她的努力下,店裡每天都有1000來元收入。
去年11月,周某又和阿瑤帶著手下的姑娘,轉到奉化一個農莊服務。
12月,其中一個姑娘逃出報案,周某和阿瑤以及丁家兩兄弟等人相繼被抓。
近日,奉化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強奸罪,判周某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組織賣淫罪判阿瑤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丁家兄弟也因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被判刑。所有違法所得,法院予以追繳並沒收。
關於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承辦法官介紹,在犯罪中,受害人一般對加害者深惡痛絕,阿瑤的做法似乎有悖常理,她很可能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又叫人質情結,指被害者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反過來協助加害他人的一種情結。
研究表明,產生這種情結是有一定條件的,譬如被害人感覺生命受到加害人的嚴重威脅(阿瑤被毆打、施暴),但加害人偶爾又會給點小恩小惠(周某讓阿瑤不用服務、准許她回家探親),被害人與外界幾乎隔絕,得不到什麼信息(阿瑤幾乎沒有外界交際圈)。這些條件阿瑤幾乎全部符合,在這種情況下,她對周某產生了依賴,甚至為他爭風吃醋,最終淪為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