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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北京市通州區潞城鎮,一男孩落水,不幸身亡。因事發地距潞城鎮甘棠派出所僅150米,男孩家長稱,要求民警打撈時,民警說要支付1萬元打撈費給打撈隊。
小學生河邊打鬧溺水
劉曉路讀小學四年級,11月24日11時30分許,他中午放學回家,在離家不遠處的武興路北側排水溝處,和同學打鬧,不慎落入排水溝中。
和劉曉路一起放學回家的,還有三個男孩,其中小明與劉曉路同班,他說,當時在河邊,劉曉路正和一名六年級男孩打鬧,喊著“我要跳河”,“結果他就往下溜,順著坡就掉進去了。”
與劉曉路打鬧的六年級男孩小華說,看到他落水後,小華也跳到水中想拉他。河水太深,他不敢往裡走,河水沒過劉曉路的脖子,他仰了幾下脖子,沈了下去。
商店老板施救無果
25日下午,參與跳入河中搜救的賈先生回憶,當日近12時,他正在事發地附近的商店賣貨,突然一中年女子跑來,喊外面有小孩溺水了,賈先生來不及收顧客的錢就跑了出去。
“當時看不到有人在河中掙紮,孩子一定沈下去了。”賈先生順河岸邊幾個孩子指著的方向跳了下去。“河水至少有兩米深,很冷。”
他在水中搜救約10分鍾,沒撈到人,凍得渾身發抖,被迫上岸。
老鄉幫男孩父親撈出兒子
在岸邊的兩名男孩趕緊跑到附近的甘棠派出所找警察。負責現場指揮救援的一位民警說,中午很多警員在吃飯,聽到孩子們報警後,幾位民警立即停止用餐跑到事發地,但在河面上看不到任何人,無法確定孩子溺水的具體位置。
劉曉路母親說,聽到有人報信,她跑到事發地跳到水中,很久都沒找到,約下午3點,劉曉路的父親在幾位老鄉的幫助下,將兒子打撈上岸,不幸,孩子已身亡。
25日,通州警方稱,一男孩在與同學打鬧中不慎掉入潞城鎮武興路北側排水溝,溺水身亡,並稱通州分局已和通州區教委溝通,要求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
焦點
先付一萬打撈費引爭議
家屬說法
劉曉路母親說,事發地離甘棠派出所僅150米,她下水搜救無果後跑到派出所找民警幫忙,但民警當時只問她和孩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她認為此時最重要的是下水救孩子,但趕到現場的民警並沒有下水搜救兒子。
劉曉路父親說,孩子溺水過程中,民警沒有下水打撈,最後他是在幾位老鄉幫助下,將兒子打撈上岸,但孩子已經不幸遇難。“我要民警打撈,但是民警要求先支付1萬元打撈費給打撈隊,我們都是來北京打工的,根本拿不出這麼多錢。”
警方回應
25日,甘棠派出所負責此事的民警說,至於詢問落水兒童的信息,是辦案所需,當時家長救子心切可能對民警的辦案流程有所誤解。劉曉路家長趕到現場前,民警就接到劉曉路的兩位同學報警,前往現場並動員現場會水人員下水施救,還上報到分局指揮中心請求支援。通州警方稱,分局治安和刑偵部門約在12點20分到場,維護秩序並調查落水原因。
“當時水面上看不到人影,現場有群眾在水中搜救。”該民警稱,他已盡力去救援溺水孩子。沒下水是因為孩子溺水時間較長,已無生命跡象,且無法確定孩子下沈位置,派出所不是專業的打撈隊,無法下水打撈。
對於“1萬元”的說法,該民警說,孩子溺水應由專業打撈隊打撈,打撈隊都是企業,不是政府部門,打撈費用由被救方來承擔。“1萬元是打撈隊出的價,因家屬們無法支付,最後打撈隊拒絕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