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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報:宋江明的檢測結果能糾正,為什麼你的不能,想過原因嗎?
施欣:也許他面對的是市級政府,而我所面對的是省級政府吧。而且他的事媒體關注力度更大,尤其是電視參與了進來。
新法制報:所以你就感嘆自己沒有那麼幸運。
施欣:是,更多的感嘆是,我覺得政府應該直面社會監督、直面問題,而不是回避。有勇氣、有胸懷去糾正錯誤。我希望我們的公務員招考制度完善、操作更陽光,讓更多窮人家的孩子能實現理想,而不是去『拼爹』和『拼背景』。
新法制報:那你覺得哪些制度亟須完善?
施欣:至少體檢應該在組織人事或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吧,比如實行統一編號、指定地點、規定時間、專人引導、查驗身份等程序,對血檢這樣的重要檢測需要專人監督,醫院的權力太大了,誰來監督醫院,防止出現『合謀』。
政府還應建立健全申訴制度、懲處制度,對體檢確實有疑問的(有確鑿證據的)可以通過正常渠道進行申訴;對敢於徇私舞弊的人堅決打擊,以此維護公務員招考的公信力。(新法制報文/記者戴平華圖/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