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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由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市總工會共同發起,由中國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國家職業資格培訓鑑定實驗基地)和天津市總工會共同研發的我國首個“集體協商指導師”職業標準在津完成。
此舉作爲本市人力社保局2011年度努力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的重點工作之一,填補了國內集體協商指導員職業化隊伍建設的空白。第一期集體協商指導師(三級)資格培訓班日前舉行。
“集體協商指導師”是指通過對勞動經濟學、勞動關係學、談判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分析、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的學習掌握,能夠爲勞動關係集體協商進行意向調查、方案設計、集體合同管理及爭議處理,並對協商行爲進行專業指導的人員。他們從專業角度爲勞動關係雙方建立通暢的對話機制進行策劃指導,使企業及時感知員工需求、合理調整員工薪酬福利;同時爲員工提供專業指導,引導員工合法合理表達訴求,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和管理成本,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創造勞動關係雙方共贏局面。
“集體協商指導師”職業隊伍的發展建設將解決職工與企業在集體協商中面臨的“力量不對等”、“素質不匹配”、“信息不對稱”等突出問題,有效提高協商質量、確實保障企業生產、切實維護員工權益。目前企業中現有的集體協商指導員多爲兼職,客觀上制約了其研究指導工作的實踐和精力;同時因其未接受過專業知識的培訓,在指導勞動者開展集體協商過程中,存在指導淺表性,對深層次矛盾的分析把握能力較低;在能力上存在不均衡,在有效溝通、談判方法、科學建議、應急處理方面缺乏技巧和行之有效的辦法。“集體協商指導師”職業資格的培訓和推廣旨在解決上述問題,在職業能力建設上增加了交叉學科知識、談判溝通能力,並通過豐富的案例培訓促進知識向實際操作能力的轉化,爲集體協商指導師履行職能提供了理論支撐和能力基礎。(通訊員馮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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