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樓市調控政策出臺,限購限貸的門檻框住了投資者,但有一部分剛需雖不限購,但由於此前有貸款記錄,也被限貸了。不知從誰開始,又或是誰出了個“餿主意”——離婚,以此來逃避限購限貸的政策。房子、貸款歸了一方,另一方又有了資格,卻在無意間挑戰了道德倫理的底線。孰是孰非,誰又說得清呢?近期,記者就採訪到這樣一個爲房子而離婚的故事——
爲了買房:
狠下心來離了婚
小張夫婦從老家來杭州已經4年了,兩個孩子陸續出生,讓租房的他們感到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迫在眉睫。
夫妻倆迅速鎖定了蕭山成熟區塊的二手樓盤。因爲首付不多,他們希望面積儘量要大,遠點也沒關係。最終,他們選擇了一套90平方米左右,總價在120萬的三居室。但在銀行貸款時,問題來了。
當年小張夫婦結婚,老家的那套房子是以王女士的名義貸的款。雖然後來賣了,但他們夫妻在銀行有了一次貸款記錄,這次再要買房,就得按二套算。“如果真的按二套算,我們的錢連首付都不夠,不要說那高額的利率了。”
兩夫妻聽朋友說,離婚可以解決貸款問題。王女士回到家跟丈夫合計了一下,兩人一旦離婚,貸款記錄就屬於王女士一人,丈夫小張購房可以算作首套。兩人咬咬牙,一狠心,第二天就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一週內恢復“單身”的小張與房東簽訂了購房合同。
貸款申請:
一波三折,不容易
符合了“剛需購房、首套貸款”的資格後,他們拿着申請表到銀行借貸,可問題又來了。
第一站,外資銀行。小張是一家的經濟支柱,在單位是中層的級別,收入在6000元/月上下。不過,外資銀行嫌他的“單位不好,收入不高”,駁回了貸款申請。
第二站,中國銀行。銀行的一條規定卡死了小張的貸款,爲了避免某些投機分子用假離婚謀取首套貸款資格,銀行規定:新近離婚夫婦,半年內不能申請首套貸款。
第三站,工商銀行。一波三折之後,守得雲開見月明,小張總算獲得了貸款資格。
“本來7個工作日就能完成的事,硬是給拖了3個月。”經手中介告訴記者,就在11月初,所有房款終於全部到位。前兩天,小張夫婦帶着孩子們正式入住新房。一切總算是圓滿了。只是這一過程,有點狗血。
業內說法:
鑽空子也有風險
記者從銀行了解到,一般只要符合名下無房無貸就能貸到“首套”,當然,各大銀行對待離婚人士的政策還是略有不同的。省市公積金對於離婚人士沒有特殊要求,一般只要符合相應的無提取記錄就好。
我愛我家市場研究中心經理周包軍表示,像小張夫婦的情況屬於特殊,雖然對其“離婚”爲買房的行爲可以理解,但不贊同。
“選擇假離婚辦房貸,除了有一定道德風險外,離婚後購買的房產僅屬於一方的單獨資產,有些事要考慮清楚。”周包軍說。
貝楚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