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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略陽縣委宣傳部1日凌晨證實,略陽縣3名村鎮幹部輪姦12歲幼女案件中,1名涉嫌介紹賣淫者和6名涉嫌嫖宿者已被提請批捕,3名鎮幹部因負有領導責任受到處分。
據介紹,10月14日,略陽縣公安局接到報案稱,有違法犯罪分子引誘、介紹1名幼女賣淫。接到報案後,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查處。經公安機關查明,9月18日至10月12日期間,經程某(男,20歲,系城關鎮農民)、高某(女,14歲)、汪某(女,15歲)介紹,犯罪嫌疑人魏某(系郭鎮西溝村原黨支部書記)、趙某(系郭鎮幹部)、蔣某(系郭鎮幹部)、孫某(系城關鎮農民)、林某(系十天高速某施工隊負責人)、趙某(系城關鎮農民)在縣城4處賓館、酒店,先後對一名12歲幼女進行嫖宿。
10月28日,略陽縣公安局對涉嫌介紹賣淫罪的程某及涉嫌嫖宿幼女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因高某、汪某未滿16週歲,公安機關對其另案處理。 11月26日,略陽縣公安局對涉嫌參與嫖宿幼女的郭鎮3名鎮村幹部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1月30日,略陽縣委作出決定,對涉嫌犯罪的郭鎮幹部趙某、蔣某予以停職,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郭鎮黨委書記、鎮長、紀委書記3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