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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王思海)北京市教委2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區縣教委嚴格管理在校學生的就餐質量和價格,並規定學校食堂不得個人承包經營,嚴禁學校或個人借學生餐牟取不當利益。
北京市教委2日下發“關於加強中小學生在校就餐管理的通知”,針對學生和家長反映學校學生餐的質量、餐量和價格等問題,要求各區縣教委和學校制定中小學在校就餐管理規範,明確質量和操作標準。有條件的區縣應建立學生營養專家組,改善對中小學校學生營養的指導。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學校在引進社會企業提供餐飲服務時,應實行准入制度並嚴格審覈其資質,不得引入無食品衛生許可、無經營執照、無餐飲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學校食堂。
據介紹,對於學生和家長反映的學生餐價格問題,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區縣教委督促學校定期公開食堂和學生伙食經費賬目及配餐標準,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嚴禁學校或個人藉機獲取不正當利益,嚴禁直接或變相用學生餐費補貼老師伙食費及發放其他福利。對此類損害學生切身利益的問題,一旦發現,要立即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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