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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四川成都武侯法院組織召開『未成年犯年終回訪幫教座談會』,對15名2011年度被依法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進行集中幫教。該法院同時邀請該15名未成年犯的家長和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幫教安置科、區檢察院青檢科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極大地提昇了活動效果。張小龍 攝
四川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在寓教於審、懲教結合的同時,努力營造溫馨的審判氣氛,讓迷途少年的前科不留痕跡地抹掉。
提供溫馨審判
今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法院搬進了『新家』。『新家』的少年審判庭格外引人注意:法庭中只有一個圓形的桌子,開庭時法官和各方當事人就圍坐在桌子周圍,頗有『家庭會議』的感覺。『除了圓桌寓意著「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之外」,我們還想通過營造比較寬松的庭審環境,減少涉案未成年人的壓力。』副院長王佳舟介紹到。
為了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落實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方式,四川法院創新思路,在少年法庭開展『圓桌審判』。撤除了高高的審判臺,厚實的圍欄,法官以交心談心的方式審案,使未成年被告人在溫馨的審判氛圍中接受審判和教育,而一同坐在圓桌前的父母親以及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也能把殷切的希望、誠摯的關愛直觀地傳達給未成年被告人,最大程度地減輕了未成年人的恐懼與抵觸心理,人性化的設置受到廣大被告人和家屬的好評。
對未成年犯罪刑事審判而言,教育、感化、挽救需要貫穿於整個審判程序。因此,四川法院的少審工作堅持庭前社會調查制度。這樣不僅可以對被調查者的人格特征進行評估,以確定其承擔刑事責任的大小,同時也讓法官了解該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外的相關情況,以便於在審判過程中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工作。成都中院在少年審判庭內設立了專門的庭前調查員,並按照調查事項制定詳細的調查表,在開庭審理前將調查內容附卷供審判人員查閱。
除此以外,四川法院還強化庭審功能,加強庭審教育。通過庭審中的教育,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認罪悔罪,有利於未成年被告人早日走上正路。而庭審教育設置在法庭辯論結束,被告人最後陳述前,對於那些在庭上悔恨不已的被告人,此時進行法庭教育能增強震撼力和感召力,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避免一些被告人在宣判後進行教育時心不在焉。為充分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少年審判堅持不公開開庭審理,在指定辯護人、通知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到庭參加訴訟、保障未成年被告人上訴權行使等方面工作都極其細致,在細節處彰顯人性化。
抹掉『前科標簽』
彭州高中生小晉因一時糊涂觸犯法律,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執行1年。一年後,即將參加高考的他,大學之夢顯得遙不可及。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按《少年犯『前科消滅』試行方案》,根據學校、轄區派出所和彭州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給出的三份評估報告,結合法院自身的調查結果,為小晉出具了前科消滅證明書。
很多未成年人因為年少無知或是一時衝動觸犯了法律,在『前科標簽』的重壓下,產生自卑和消極心理,破罐子破摔、自暴自棄,很難再次融入正常生活,嚴重妨礙他們自我改造、重新做人的進程。
彭州法院的法官們覺得,污點只能代表過去,而不能代表將來,一個人不應該永遠背負他的一次錯誤,更不能因此懲罰他一輩子。《少年犯『前科消滅』試行方案》應運而生。
原審法院對犯罪人在服刑期間、服刑期滿後的悔過表現、是否達到了遵紀守法不致再犯新罪等項進行考核、調查,經法院審查通過後,對申請人作出決定撤銷前科裁定,為申請人出具前科消滅證明書。此時,該未成年人的前科歸於消滅,視為未曾犯罪。相關部門以適當方式處置其前科材料,其刑事處罰、法律文書不再記入其戶籍及人事檔案。
除了『前科消滅』制度,四川各級少審庭都在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工作制度。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法官們發現,由於未成年人大都處於從屬性地位,加之現階段的刑事訴訟完全是以成年人為標尺構建的,所以容易導致對未成年人應有的司法保護程序被忽視,部分少年法庭開始主動與檢察機關協調,將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與成年被告人分案處理。同時,實行繁簡分流,最大限度地減少規范化的開庭形式對未成年被告人的負面影響。各地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極力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為對未成年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奠定基礎。
延伸『愛的監管』
10月12日,內江中院副院長顏華帶著少審庭法官,來到連界鎮回訪幫教全市首例被判『禁止令』的少年楊某。
顏華在和楊某交談中,不斷為楊某放松思想包袱,同時勸楊某多與人溝通,有困惑要及時找人傾訴,鼓勵楊某好好學習。看著法官阿姨們一直關心自己,楊某很感動。
近年來,四川法院積極開展審判延伸。少年法庭法官們會不定期深入到緩刑人員家中、所在學校、街道居委會、工作單位進行回訪、幫教,對他們進行思想引導。為了讓緩刑犯都能有一個好的環境,法院法官盡量為每名緩刑犯落實幫教單位、幫教人,並和他們保持聯系,通過聯系緩刑犯的父母、親友和幫教人,使幫教工作保持連續化、經常化,確保每名緩刑犯不脫離監管,不缺少引導。
除了回訪幫教,四川各地法院的少審庭還因地制宜、各顯其能,創設出許多行之有效的幫教辦法。
為了給幫教工作提供和諧、溫馨的環境和氛圍,內江市隆昌縣法院投入專門資金設立未成年犯幫教室,配備了各種小圖書、法律知識小冊子。對適用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犯,主審法官根據每名未成年犯的情況分別進行登記,建立幫教檔案,詳細記載姓名、年齡、作案時間、犯罪手段、量刑等情況,實現了對未成年犯的規范化、常效化幫教和管理。
針對邊遠山區孩子『無人管』導致誤入歧途的現狀,渠縣法院聯合各社區和村民委員會,建立『兩簿一幫』制度,即未成年人及問題青少年登記簿,刑事犯罪人員及家庭情況登記簿;對問題青少年、非收監執行犯罪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勞教返鄉人員,特別是其中的未成年人,落實幫促措施,促進他們學好、生活好。
失足少年除了關愛和監管,還需要什麼?自立自尊!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幫助下建立了針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安置、教育、培訓基地。把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人送入簽署安置協議的基地學校,年滿16周歲、願意工作的可進入基地企業,法院與學校和企業共同實施監管。在這裡,他們的未成年犯身份被『加密』,檔案管理、學習、實習、就業、工資等一視同仁。防止被判刑的未成年人因失學或者生活困難而再犯罪,讓他們不被社會遺棄,在建立的基地裡改過自新,使庭審教育與法庭審判後的矯治教育有效銜接,進一步達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