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女司機蔣某在駕車時,因感覺被別的汽車剮蹭,而“飆車”追逐對方,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兩名路人被撞傷的後果。近日,蔣某被門頭溝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5個月,她也成爲《刑法修正案(八)》於今年5月1日實施後,首名因追逐而涉嫌犯危險駕駛罪的司機。
蔣某今年23歲,據檢方指控,今年5月15日下午,蔣某駕駛寶馬轎車在行駛中,感覺被一本田轎車剮蹭。她下車和本田女司機王某理論此事。但王某覺得並沒剮蹭,雙方爭吵。蔣某稱,她正準備報警時,本田車突然加油離開。她非常生氣,駕車猛追並強行併線,致使兩車相撞並衝出隔離帶,將途經此地的王女士及女兒撞飛,並撞損路邊兩輛車。
此案在今年10月20日開庭審理,當時被取保候審的蔣某因在開庭時遲到,而被法官訓誡。蔣某在受審時聲稱,她只是想讓本田車停下來,沒想到惹出這麼大的事。
法院審理後認爲,蔣某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競駛強行併線,擠別本田造成交通事故,致三輛車損壞,二人輕傷,一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鑑於蔣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事故發生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相關鏈接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危險駕駛罪,規定“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公訴人表示,對追逐競駛的標準目前還沒明確的司法解釋,通常將其定義爲行爲人以尋求刺激、賭博競技等爲目的,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高速行駛,反覆併線,違法超車。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