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哈爾濱12月4日電(記者樑冬)記者從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瞭解到,近期該部門委託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黑龍江省多個地市的太陽鏡市場進行抽查,共發現有41個批次的太陽鏡不合格。
本次太陽鏡質量監測報告稱,今年三季度,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依據QB2457—99《太陽鏡》、QB2659—2004《機動車駕駛員專用眼鏡》等標準,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七臺河、黑河、大興安嶺等地市場銷售的太陽鏡商品的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棱鏡度偏差、裝配質量、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對偏差、平均透射比、色極限、交通訊號透射比、抗衝擊性能、標誌等項目進行了抽樣檢驗,最終檢測結果表明,有41批次太陽鏡商品不合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經營者已分別給予罰款、停業等處罰。
根據檢測結果,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消費者在選購太陽鏡時應明確區分有遮陽作用的“遮陽鏡”和僅有裝飾作用的“淺色太陽鏡”,同時認準產品標識,如防紫外線功能的標識、安全性能的標識,並向商家索取完整的包裝和發票。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還特別提醒消費者,不宜長期佩戴有色彩的眼鏡,以免引起眼睛疲勞;視覺系統發育不完善的嬰兒、兒童不宜戴太陽鏡;在保養方面,太陽鏡鏡片材料耐磨性不高,當磨損影響清晰度時,應及時更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