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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男子徐某在參加同事婚禮時,醉酒後大鬧婚禮現場,打傷新郎朋友,被帶到派出所後又打傷民警。昨天記者獲悉,徐某被西城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法院查明,今年6月19日,徐某應邀參加同事的婚禮。婚禮上,醉酒的徐某開始砸桌子和杯子,新郎的家人和朋友們上前阻攔,徐某不但不停手,還將新郎一位朋友的面部打成骨折,經鑑定爲輕傷。
工作人員報警後,民警將徐某帶回了派出所,但徐某藉着酒勁拒絕配合調查,辱罵毆打民警,致一名民警全身多處挫傷,經鑑定爲輕微傷。法院經審理認爲,徐某的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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