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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陶先生。
肇事司機已向傷者道歉。
被撞的電動車。
肇事車輛。(本文圖片為視頻截圖。)
惠州『酒駕撞人』的人大代表許茗雄已經辭去區人大代表職務。記者5日從惠城區有關部門獲悉,經公安機關檢驗,許茗雄酒後開車已達醉駕標准,12月2日晚,警方依法對已辭去區人大代表職務的許茗雄采取刑事拘留。
今年11月26日晚上11時許,惠城區人大代表許茗雄酒後駕車撞倒一輛電動車後,與車主陶先生發生口角糾紛並出言相辱。許茗雄酒後開車撞人事件經媒體和網絡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曾明確回應,對該代表的錯誤行為決不包庇、不袒護,堅決支持交警部門的依法依規處理。許茗雄本人也曾通過媒體和網絡向交通事故傷者和公眾道歉。事發後,許茗雄已主動向惠城區人大提交關於辭去區人大代表職務的報告,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同意通過《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許茗雄辭職請求的決定》。
案發後,公安機關加強對案件的調查取證並開展相關檢驗工作。經公安機關檢驗,11月26日晚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血液乙醇成分(酒精含量檢測),許茗雄含量為184.78mg/100ml,已達『醉駕』標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12月2日晚10時許,公安機關依法對已辭去區人大代表職務的許茗雄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司法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許茗雄作出相應懲處。
黃禮琪、惠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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