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濱海新區規劃國土局獲悉,《天津市濱海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根據該《辦法》,新區進一步創新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調整管理,將控規調整分爲重大調整、一般調整和局部調整三類。其中,各管委會獲委託授權可對控規做局部調整。該控規調整管理的創新,將使新區控規調整審批效率大幅提速。
據介紹,控規是在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基礎上,對土地使用嚴加控制,細化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的重要規劃依據。隨着新區各區域開發建設力度的加大,招商引資項目密集“落地”,以及民計民生項目建設的不斷強化,涉及控規調整的管理審批事項驟然增加。但以往調整管理審批程序複雜,一般審批時限在2個月左右。
濱海新區規劃國土局法規處負責人表示,按新制定的審批程序,控規重大調整,經報區政府審批。由區規劃國土局報市規劃局備案。一般調整報區規劃國土局批准。經批准後,報區政府和市規劃局備案。各管委會可對控規做局部調整,由各管委會規劃管理部門組織編制控規調整方案,徵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後,報管委會批准,報區規劃國土局備案。按《辦法》,今後將有約40%的控規調整審批在各管委會完成,審批效率將大幅提高。(首席記者張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