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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十週年。過去的十年,是我國發展史上不平凡的十年,我們積極利用多邊貿易體制,經濟社會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成爲經濟總量全球第二、出口第一、進口第二的經濟貿易大國,在WTO決策體系中從“新成員”成長爲成熟的成員並躋身核心決策圈。
回首我國30多年改革開放歷程,2001年加入WTO無疑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對外開放
實現三個重大轉變
至2008年底,我國已履行完所有入世承諾,關稅平均水平從2002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取消了一系列非關稅措施,放開了貿易經營權,開放了100個服務貿易部門。與以往不同,加入WTO後的對外開放凸顯了三個重大轉變:一是區域性推進的對外開放轉變爲全方位對外開放;二是開放領域由傳統的貨物貿易向服務貿易延伸;三是市場準入條件更加法制化、更加透明和規範。
我國十年累計實際使用外資約1.1萬億美元,並連續19年居發展中國家之首。對外直接投資從十年前的不到10億美元,增長到2010年的近600億美元。
□周密部署
WTO規則轉化爲國內法
加入WTO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好各項應對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加入WTO前後,爲履行有關承諾,我國開展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清理修改法律法規工作,將WTO規則轉化爲國內法,並將WTO所倡導的統一性、透明度和公平貿易等基本原則全面反映在我國經貿法律的核心理念上,進一步理順了政府在對外貿易管理中的職責,推動了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構建了一個符合國際多邊貿易規則,適應實際國情的嶄新的商務運行體系。
□行使權利
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
加入WTO後,我國認真行使成員權利,全面參與了WTO各項活動和談判,發揮了建設性作用,與其他成員一道共同推動建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迄今爲止,我國積極參與了各個層次的部長級和高官級的談判和磋商,參加了G20、G33等一些重要的談判協調組,在多哈回合談判各個議題上先後提出了100多個提案。
加入十年來,中國積極參加WTO貿易政策審議和過渡性審議活動,認真回答了成員提出的問題,並通過對其他貿易伙伴的審議表達了中國的關注,使WTO成爲讓世界瞭解中國的窗口之一。
我國還初步建立了適應多邊體制的貿易爭端解決國內應對機制,積累了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國際經貿糾紛的寶貴經驗,增強了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參與能力。
展望未來,我們需進一步拓展加強我國參與WTO的深度和廣度,加強對WTO規則的運用和駕馭能力,積極參與制定和改善WTO規則,深入參與多邊貿易體制,推進多邊貿易體制向更加均衡的方向發展。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框架下,我們需要通過自身擴大開放和促進其他WTO成員對我國擴大開放,不斷提高我國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推動我國與其他國家的互利合作,促進我國及世界經濟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爲人類的和諧進步作出更大的貢獻。
(稿件來源: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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