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劉宏偉實習生侯爽)明年1月1日起,瀋陽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將正式施行。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並邀請相關專家就我市首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目前,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我市已有中小企業約31萬戶,從業人員達280萬人,佔全部從業人員的80%。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佔全市GDP比重的65.7%,實現地方稅收400億,佔全市稅收的83.3%。
條例規定,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制度。市和區、縣(市)財政每年應當在預算中安排擔保機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爲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信用擔保機構給予風險補償。目前,我市有36家取得牌照的融資機構,其中有17家爲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我市規定,各個擔保機構每年都有一個新增的額度,而新增額度的2%會有風險補償,但我市每年的風險補償不超過200萬。
條例還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或者殘疾人,在本市自主創業或者合夥經營,均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區、縣(市)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於從事微利項目的,由政府按照規定給予支持。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一般爲5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