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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將享受利好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正式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下簡稱《條例》),條例規定,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
在《條例》中規定,乘用車應當依排氣量從小到大遞增稅額;客車按照核定載客人數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兩檔劃分,遞增稅額。
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相應稅款。記者注意到,條例並未對混合動力汽車作出明確規定。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下稱『車船稅法』),進一步完善了征稅范圍和計稅依據,調整了稅負結構,規范了稅收優惠,強化了征管手段。
通過後的車船稅法擬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將免征范圍做了進一步的擴大和明確。條例規定,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對受地震、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車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條例》明確,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條例》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據《法制晚報》、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