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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壇8日因《讀賣新聞》的一則報道爭吵不休。報道稱,日本駐華使館向中國作出書面保證:不再保護試圖尋求到日本使館避難的朝鮮“脫北者”。《日本經濟新聞》同日的報道也稱,日中已就此交換備忘錄。這讓一直以“朝鮮人權捍衛者”自居的日本政府遭到大肆批評。8日,日本外相和官房長官均否認“拒脫北者”,日本駐華使館也拒絕證實此事。
《讀賣新聞》報道稱,今年年初,日本駐華使館應中國政府要求,就朝鮮難民問題向中國提交帶有誓約性質的書面保證書,表示“尊重中國國內法,不再把使館外的朝鮮難民帶入使館內”。文章稱,日本駐華使領館正在成爲脫北者走向海外的“中轉站”。中國將脫北者視爲“非法越境者”,一再向日本施壓,日本最後做出讓步。 “這意味着除非難民是日本國籍,日本政府實際上放棄了對朝鮮難民的保護。”2006年,日本政府制定《北朝鮮人權法》。截至目前,日本駐中國等國的使領館已經接收大約200名朝鮮難民。
報道還稱,2008年至2009年間,日本駐瀋陽總領事館接收了5名朝鮮難民,希望將他們轉送到日本,遭中國拒絕。這些脫北者只能長期住在日本駐瀋陽總領事館內。爲打開僵局,日方去年末向中國口頭表示“以後會注意”,但中國公安部門要求日本做出書面保證。書面保證提交後,今年5月,中國允許5名朝鮮難民離境。現在,日本駐中國使領館內已沒有朝鮮難民。 《讀賣新聞》8日還引述日本法政大學名譽教授本間浩的話表示,根據國際法院規定,駐外使館沒有保護難民的權利,外交官也沒有把難民帶入使館的權利。將難民從使館向第三國移交時,必須要獲得所在國政府同意。但如果日本真簽署“不把朝鮮難民帶人使館”的保證書,勢必在國內招來“輕視人權”的批評。《日本經濟新聞》8日也引述相關人士的話稱,做出“拒收脫北者”的保證是“符合國際規則,沒辦法的事”。
8日,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和外務大臣玄葉光一郎均否認此事。藤村稱“從人道主義觀點出發,不是完全不接收(脫北者)”;玄葉稱“絕對沒有不再接收脫北者的事,將繼續經由中國接收朝鮮難民”。
《環球時報》記者8日致電日本駐華大使館相關官員,被告知無法覈實相關報道。這名官員稱,考慮到有關人士安全和與有關國家的關係,不便公開駐華使領館對脫北者處理方案的具體細節。(本報駐日本特約記者蔣豐本報記者王渠)
(來源: Xinh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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