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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社會公平②
本報評論員李龍
但凡有平均工資統計的數據出爐,總有不少網友大呼“被平均”、“被上漲”;2010年金融業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高達80772元,農林牧漁業只有16370元;“體制內”人員對生活感受的滿意度遠遠高過“體制外”人員……種種跡象表明,收入分配不公已成爲影響社會不公的重要因素,與此相應的是要求改革收入分配體制、逐步縮小收入差距的聲音也日益強烈。
回顧經濟體制改革,正是從改革收入分配而切入。一舉打破“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平均主義“大鍋飯”,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先富帶動後富”的激勵機制下,社會財富極大增加,人們生活得到極大改善。然而,改革帶來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不同社會羣體和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也不斷擴大,而且這種擴大趨勢有從傳統的收入分配不公領域向“機會不公”、“體制不公”、“資源不公”等領域擴散的傾向。
貧富懸殊、收入差距的日益擴大,不但放大了個體的社會焦慮感,而且加劇了社會不公所帶來的風險。財政收入逐年增多,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卻呈逐年下降趨勢,以致坊間有“國富民窮”的質疑;勞動報酬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逐年下降,導致“強資本、弱勞動”趨勢不斷強化,勞資矛盾越來越尖銳;壟斷行業收入畸高,銀行業“利潤高得都不好意思公佈”,發改委對電信聯通的反壟斷調查遭遇強勢“反彈”,預示着既得利益階層已習慣於對社會財富的擠佔,進而成爲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阻力;而那些失卻規範的“灰色收入”、“隱性收入”,不但給調節收入分配增添了難度,也因其背後暗含的特權、腐敗而備受質疑。
縮小收入差距,要改革扭曲的分配體系。一次分配兼顧公平和效率,二次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形”分配格局,是調整收入分配的一個重要方面。如何壯大中間階層?僅靠“提低”、“限高”、“提高個稅起徵點”遠遠不夠,必須切實提高普通勞動者收入,扭轉勞動收入佔比持續下降的趨勢,使勞動者工資增長與國民經濟增長和企業利潤增長相匹配,讓人們“勞有所得”、“幹有所值”。這需要從政府讓利做起。
當前,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在於打破壟斷,縮小政策性的收入分配差距,彌合行業性收入分配鴻溝。打破壟斷,保障社會資源公平創富,既有助於規範社會福利,也爲居民收入增長提供更多機會。
“事不公則心不平,心不平則氣不順,氣不順則難和諧”,分配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收入差距不可怕,值得警惕的是不合理的差距,以及由此帶來的不公。有效率,才能發展;有公平,才能和諧。以收入分配改革爲突破口,進而引領整個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限制壟斷國企擴張、推進稅制綜合改革,乃至建立官員財產申報體系,這都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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