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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趙作海案、平頂山“9·8”礦難案、“瘦肉精”案、“天價過路費”案……去年以來,這些在全國產生極大影響的案件,都發生在河南。河南法院的公信力也因此屢受世人矚目。時至年底,在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普遍上升的態勢下,河南法院首次呈現下降趨勢,而涉訴進京非正常訪同比也下降83%。
“法院既是司法機關,也是羣衆工作機關;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羣衆工作者。司法權威靠人民來評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說。
反思趙作海案
樹立司法權威從擔責開始
1999年,河南省柘城縣農民趙作海被判故意殺人罪,獲刑死緩。不料服刑11年後,被害人卻“死”而復生,趙作海冤情大白。2010年爆發的“趙作海案件”,讓不少民衆慨嘆於司法謬誤。一時間媒體雲集,全國矚目。
面對洶涌輿論,必須有人站出來,以理糾錯、擔責。有人提出,趙作海錯案是11年前發生的,時過境遷,現在的司法機關難以負責;也有同志認爲,對於造成冤案,公、檢、法都有責任,法院可千萬不能都攬到自己身上。當趙作海已經被充足的證據認定是無罪的時候,法院內部更有不少人主張:把案件發還到商丘中院重審,這樣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可以不用承擔錯案責任。
面對同樣的壓力與考驗,是諉過塞責還是勇敢擔當?張立勇的回答直截了當:法院是審判機關,是最終作出判決的。我們沒有把住最後一道關口,這個責任必須我們來負!
河南高院依法啓動相關程序,調查覈實、宣告無罪、給予賠償、妥善安置。趙作海被無罪釋放4天以後就拿到了國家賠償金50萬元和生活困難補助款15萬元,法院還積極協調當地政府,爲他新蓋了12間房子。張立勇還專程到趙作海家中,向趙作海鞠躬道歉。
令人欣慰的是,法院不僅沒有受到過多的責難,反而得到了當事人的諒解和各界羣衆的普遍認可。
擔責並非作秀,是爲了今後更好地履行職責。爲了將這種主動糾錯的機制長效化,河南高院把每年的5月9日定爲“錯案警示日”。開展了大討論,進行了大反思。先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若干意見》等16項刑事制度,開展了對被告人長期羈押案件的全面清理,依法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長期羈押的67案73名被告人宣告無罪。
擔當需要勇氣。只有至誠無私,纔會不計利害得失;只有勇於擔當,才能贏得尊重、樹立權威。
嚴判平頂山礦難案
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兼顧
2009年9月8日,發生在平頂山新華四礦的一場礦難,奪走了76名礦工兄弟的生命。審理查明,黑心礦主爲牟取利潤,在明知存在瓦斯超標等重大安全隱患、隨時可能發生爆炸的情況下,竟然不顧礦工安危,指使他人破壞瓦斯報警裝置,將報警設備違規移放在通風口處,並強令大批礦工下井作業,最終釀成慘禍。
維護礦工兄弟的生命安全權益,必須嚴懲黑心礦主!然而翻開以往的判例,對於礦難的處理,卻基本上都是按照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量刑,最高只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甚至僅僅判處緩刑。刑罰的“溫柔”與礦難的慘烈,形成了刺目的強烈反差。
礦工在悲泣,羣衆在關注。河南法院根據“9·8”礦難案件的客觀事實,毅然否定了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主犯定罪的錯誤思維,首次以“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2名黑心礦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對官煤勾結、權錢交易、玩忽職守的23名國家工作人員判處刑罰。
判決公佈,羣衆拍手稱快。不良礦主震驚束手,惡行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礦難事故同比大幅度減少,與此有很大關聯。
嚴格依法是司法的本分,也是司法權威的基石。然而具體到個案的審判,要做到嚴格依法,要做到重典治亂卻並非易事。
與“9·8”礦難案相似,劉襄等非法制造、銷售“瘦肉精”案在審判過程中,也遇到了應當如何正確適用法律的困惑與分歧。爲了穩妥起見,河南法院專門邀請了國內權威的刑法學專家進行研討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形成共識,最終嚴格依法判決,以“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劉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給予嚴懲。
“司法的精髓絕不是機械照搬條文,而必須關注民生,體察民意,全面準確理解和適用。循天理、遵國法、順民情,方能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張立勇充滿深情地說。
以公開促公正
陽光透明贏得人民信賴
趙作海錯案發現後,媒體蜂擁而至,河南法院及時發佈可靠信息,僅去年就召開13次新聞發佈會;
“9·8”礦難案件公開審理,30餘家媒體到場旁聽;
審理“瘦肉精”案件時,河南法院邀請各界人士約400人蔘加旁聽,還邀請中央電視臺現場直播;
……
這幾個熱點案件的判決僅僅是河南法院司法公開促公正的一個縮影。張立勇認爲,“公正”本身就意味着應當是“公開的正義”。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而人民羣衆的眼睛就是最明亮的陽光。
推行庭審自由旁聽,實現審判過程公開;上網公佈裁判文書23萬餘份,平均上網率達99.37%,居全國法院之首,實現了裁判結果公開;全省法院共庭審視頻直播4837場次,數量位居全國法院前列,利用科技手段實現更大範圍的審判公開;河南高院還率先在全國法院系統設立網絡發言人,聘請網絡監督員,開通QQ“民意直通車”,開設“網評法院”專欄,開通“豫法陽光微博”等,去年一年就回復網民意見14835條。
5年前,羣衆對河南法院工作的滿意度是84.5%,2010年提高到93.58%,位居全省政法系統第一;
在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普遍上升的態勢下,河南法院首次呈現下降趨勢,2010年較上年減少23000餘件;
涉訴進京非正常訪同比下降83%,中級法院全部退出進京上訪量全國前50名,基層法院全部退出前100名……
這一系列數據,無不印證了這樣一個樸素道理:人民是司法的最終法官。而司法權威從哪裏來?答案就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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