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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我花錢存車結果電瓶被盜,可是存車場規定汽車零件丟失不予賠償讓我很不解。”河西區的李先生近日因他的中巴車存車時電瓶遭盜,無處索賠十分鬱悶。
李先生一直將他的中巴車存在河西區友華路與平江道交口附近的聯華存車場,但12月6日李先生髮現電瓶丟失了,找到存車場理論,工作人員拿出李先生一開始存車時籤的一份單據,其中標註了“汽油、電瓶及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自負”。
記者經過輾轉找到相關單位電話,一位姓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停車場保險不含有汽車零部件丟失的險種,所以不能對丟失電瓶等零部件和汽油以及車內物品進行賠償。記者隨後撥打了多家保險公司的電話,得到的結論都是根據統一的《機動車輛停車場責任保險》標準規定:“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屬於責任免除,也沒有另行設定相關附加險種。
面對保險公司和存車場的解釋,李先生表示,雖然保險公司沒有這個險種,但車主存車就是爲了保障汽車的完整和安全,存車場也應負看護車輛完好的責任。 (今晚報記者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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