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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從2012年1月1日起,無論個人還是單位納稅人在地方稅務局繳納的稅款,如果需要都可到所屬地稅局開具統一《完稅證明》。此證明可包括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房產稅、印花稅、車船稅、契稅、個體經營稅收等地方性稅種。不包括每年年初地稅部門爲單位代扣代繳納稅人開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所列稅目。市地稅局稱,《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既是個人的完稅憑證,也是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
據介紹,近年來,隨着國際民間交往範圍的迅速擴大和國內社會信譽體系的不斷完善,《完稅證明》越來越成爲組織與組織,組織與個人,個人與個人誠信接觸的最有效憑證。爲了給納稅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滿足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出具完稅證明的權利需求,市地方稅務局改變過去繳稅憑證是同繳稅證明,或根據個別稅目出具完稅證明信的做法。統一印製了更具地方特色、兼具綜合性和實用性的《完稅證明》。納稅人如在辦理或從事購房、出國、保險理賠、低保、商務洽談、民間往來、年收入額查詢等事宜中需要《完稅證明》,可向所屬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地稅部門依據納稅人的申請,可爲納稅人提供《完稅證明》。該證明只爲申請的納稅人開具,不爲其他方出具證明,一個證明可涉及多項稅種,能夠綜合反映納稅人在地稅部門繳納稅款的情況。《完稅證明》只作爲納稅人的完稅書面憑證,不得用於收取稅款、基金、費用及滯納金、罰款等其他方面,也不作爲記賬憑證,納稅人不得以此憑證申請辦理退稅等涉稅手續。
從2012年1月1日起,需要出具《完稅證明》的申請人可以去其納稅的主管地稅局進行辦理,《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開具完稅證明申請表》可從“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下載”,也可以到主管地稅局領取。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需提供以下資料:1.申請人爲自然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如因特殊情況,需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提供有本人簽章的委託授權書原件一份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其他納稅人提供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完稅證明》內容涉及納稅人名稱、納稅人編號、稅票號碼、稅種(稅目)、稅款所屬時間、課稅數量/計稅金額、稅率或單位稅額、已繳或扣除額、實繳金額、開具稅務機關、開具人、打印日期、編號等,《完稅證明》加蓋開具稅務機關專用章後有效。
市地稅局介紹,納稅人一般要按照對方需要的納稅時間段和稅款額度提出申請,稅務部門可依據申請將納稅人繳稅情況精確到某日至某日期間,這既適用了納稅人辦理各類事宜的需要,也有助於爲納稅人保密個人信息。譬如,納稅人購房時可能只需要出具過去一年的完稅情況、納稅人在辦理出國手續時可能需要出具特定三年的完稅情況、進行商務活動對方可能需要近兩個月的完稅情況時,就無需再向對方提供更多信息。地稅部門建議納稅人,不要隨意提供全部完稅情況,因爲一些個人和部門可能需要留存《完稅證明》,這樣不利於納稅人保密財產信息。個人或單位如果不需要就不要隨意申請開具,納稅人或用證方要妥善保管和處理好《完稅證明》。(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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