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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引導公益慈善資源的有效使用,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民政部16日正式向社會發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
根據《指引》,信息公開主體應根據本指引的要求,逐步完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工作,滿足社會捐助管理機關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
《指引》指出,信息公開應該遵循及時准確原則、方便獲取原則、規范有序原則、分類公開原則和公開為慣例不公開為特例原則。
《指引》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應包括信息公開主體基本信息、募捐活動信息、接受捐贈信息、捐贈款物使用信息、接受捐贈機構財務信息及必要的日常動態信息等。其中,捐贈款物使用信息包括:受益對象、受益地區、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的時間和數額、捐贈活動和項目成本、捐助效果(圖片、數字、文字說明)等。在捐贈款物使用過程中計劃有調整的,要及時公布調整後的計劃。
《指引》還對信息公開時限及方式作出規范,指出日常性捐助信息,應在信息公開主體收到捐贈後的15個工作日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重大事件專項信息,應在收到捐贈後的72小時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或按有關重大事件處置部門要求的時限和要求公開。對於銀行匯款等方式的捐款信息,應當在結賬後及時核對和公開,不能滿足上述公開時限的應予以說明。
關於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信息,應采取動態方式及時公開,一般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後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並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公開後續信息。項目運行周期大於半年的,信息公開間隔時間不應超過6個月,以使捐贈人和社會公眾及時了解捐贈款物使用進展信息。所有項目應當在項目結束後進行全面公開。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指引旨在為各類公益慈善組織和機構公開信息提供指導性規范,為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提供參考性文本,為社會和公眾了解、獲取和監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參照性標准,從而增強慈善捐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引導公益慈善資源的有效使用,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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