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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變動情況
(一)與上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49個,持平的城市有16個。與10月份相比,11月份環比價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5個。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0.2%。
(二)與去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4個,比10月份增加了2個。漲幅回落的城市有61個,比10月份增加了2個。11月份,同比漲幅在5.0%以內的城市有61個,比10月份增加了4個。
二、二手住宅價格變動情況
(一)與上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51個,持平的城市有12個。與10月份相比,11月份環比價格下降的城市增加了13個。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0.3%。
(二)與去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21個,比10月份增加了8個。同比漲幅回落的城市有40個。11月份,同比漲幅在5.0%以內的城市有44個。
附註:
1、從2011年1月份起,國家統計局開始實施《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以下簡稱《新方案》)。由於《新方案》對數據來源渠道、指標設置、計算方法等影響價格指數計算的主要因素都進行了相當大的調整,因此今年前11個月數據與以往歷史數據不完全可比。
2、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鑑於網籤數據從2010年12月份起開始上報,前11個月的網籤數據缺失,故不能計算今年1-11月份各月與網籤數據同一口徑的同比價格指數。爲保持同比價格指數計算和發佈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滿足有關方面的需要,國家統計局採用2010年的有關房價統計數據和2011年按網籤數據計算的房價數據,根據同比指數和環比指數之間的數學關係,對11月份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進行了技術處理:將2010年12月份(1個月)的環比數據乘以2011年前11個月的環比數據生成本月同比價格指數。以此類推可計算其他月份的同比價格指數。計算公式表示爲:
其中:P201011和P201012分別表示2010年11-12月份各月價格,P201101……P201111分別表示2011年1-11月份各月價格。
3、2011年11月份,70個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價格指數全部根據網籤數據計算。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表格中“——”表示本月無成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