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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在勞動巡回法庭領取賠償。王 津 攝
面對勞動爭議糾紛逐年增長,爭議焦點和內容也更加復雜的趨勢,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法院積極探索解決勞動爭議的特點和機制,在市社保局、市總工會的大力支持下,設立勞動巡回法庭,專門處理勞動糾紛案件,使解決勞動爭議案件有了主戰場。
巡回法庭應運而生
今年9月2日,受傷的民工王某從法官手中接過13.5萬元工傷賠償款。一起歷經兩年多的工傷賠償糾紛,通過海港區法院勞動巡回法庭10餘天的庭前調解,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沒有想到法院能這麼快捷地讓我的事有了滿意結果,這樣的勞動巡回法庭真是俺們民工的堅強後盾呀!』王某激動得熱淚盈眶。
王某的律師說:『按照常規來說,這次工傷賠償訴訟,被告不可能同意調解,我們已經做好再打一年官司的准備了,沒想到這樣的案件不開庭也能調解,專業勞動法庭確實有效率、有招法。』
正像王某的律師所說,通常勞動爭議糾紛都難以調解,案件審理期限長,屬於民事訴訟中『老大難』的類型。
海港區法院院長董寶軍說,2008年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在新規定、新制度的保護下,勞動爭議糾紛又呈現新一輪的上漲趨勢,爭議內容也更加復雜,有些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還存有妨礙社會和諧穩定的隱患。
針對勞動糾紛所反映的特有現象,海港區法院在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開始探索解決勞動爭議的特點和機制,以期在問題初顯時就有效地將其納入法制軌道,妥善地處理勞動糾紛。
勞動巡回法庭負責人、海港區法院民一庭庭長楊超介紹說,2009年底,海港區法院開始探索解決勞動爭議糾紛的新機制、新方法。經過一年的實踐調研探討後,海港法院擬在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勞動巡回法庭,與勞動仲裁、勞動監察等部門形成有效溝通機制,並邀請工會參與調解和監督,以三方合力建立解決勞動爭議案件的專業性審判機構。
經過與秦皇島市社保局、市總工會和海港區工會聯系,很快達成共識,市社保局積極提供場所,將新裝修的4間辦公室作為勞動巡回法庭的辦公地。
市總工會不僅提供了8名在處理勞動爭議方面比較有經驗的特邀調解員協助勞動巡回法庭工作,而且還在經濟上予以支援。
海港區法院由民一庭派出3名審判員、3名書記員組成勞動巡回法庭,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及接待、調解工作,經過三方的共同努力,一個硬件齊備、軟件優良、基礎夯實的『小舞臺』終於在今年5月正式搭建起來,並一板一眼、紮紮實實地開始了運轉。
調處糾紛優質運行
勞動巡回法庭的3名審判人員和3名書記員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並都有著3年以上從事勞動爭議審判工作的經驗。今年初,他們開始專門從事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楊超一面給記者展示他們印制有各種資料的彩頁宣傳卡,一面介紹他們的工作。勞動爭議糾紛的解決過程相對而言更加復雜、繁瑣和冗長,如何在合法的范圍內盡快解決糾紛,為老百姓做好服務是勞動巡回法庭探索的問題之一,他們在服務措施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設立熱線諮詢電話,法官堅持值班,隨時解答諮詢;
設置便民服務臺,設計了14種宣傳、引導資料,用通俗的語言介紹了相關法律和訴訟知識,以供來訪者查閱借鑒;
把相關介紹和諮詢電話印制成卡片,不僅對來訪群眾發放,還將卡片放置相關部門醒目處,相關部門可以對有需求的群眾發放;
進行即時巡回調解和預約調解,根據當事人的需要,可以立即調解或按當事人預約時間調解,可以在法庭或到家中、單位等場所調解;
審查並辦理支付令申請,對簡單的討薪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發出支付令。
『隨著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專業化經驗的積累,審判人員對勞動法律關系的熟悉把握,我們將不斷擴大勞動爭議案件簡易程序的適用率,以加快此類案件的審理進程。』楊超進一步解釋說。
記者了解到,勞動爭議案件通常能夠調解解決的僅佔10%左右。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單靠法院自身很難解決,必須協調其他部門的力量共同解決問題。勞動巡回法庭的調解機制恰恰針對勞動爭議難以解決的原因,聯合了社保局、工會部門等力量,以促進調解。這些調解資源在訴與非訴兩條線上全方位地擺上了調解陣營:
第一陣營:仲裁前調解。特邀調解員主持仲裁前糾紛的調解,法院、仲裁部門可予以指導,而由於合署辦公,這種指導是一種經常性的指導,更具有准確性。
第二陣營:仲裁後、訴訟前的調解。特邀調解員或法院人員都可以主持調解,對於在15天訴訟時效之內無法完成但仍有調解可能的,巡回法庭將予以審查立案,在確定立案後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將繼續由原調解人予以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審判。
第三陣營:訴訟中調解。包括庭前調解、庭審中調解和宣判前調解。案件主審人將會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選擇合適的時機及時調解。
『在上述所有調解中,法院、社保局、工會都可根據不同情況互相協助,實現多贏。』楊超告訴記者,這一模式有諸多優勢:其一,特邀調解員可以應邀參加或接受委托參與仲裁部門、法院辦理案件的調解;其二,工會可以通過自身組織的優越性和成形的工會調解網絡參與到各階段的調解中,發揮優勢作用;其三,勞動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法院、仲裁等部門反映的不良單位的違法之處予以行政處罰,對不宜采取措施的可以以後對該單位重點監察,以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也可以促進調解;其四,社保部門可以對涉及糾紛中關於社會保險的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或在解決具體問題時給予政策上的幫助;其五,法院、仲裁部門可以對其他部門的相關法律問題予以指導和協助。
這種全方位的調解形成了多方聯動一盤棋,較好地滿足了勞動者的需求。
成果豐碩優勢明顯
經過4個月的運行,勞動巡回法庭已有顯著收獲。6月1日至9月15日,勞動巡回法庭共接待諮詢79人次,引導訴前自行和解10件,收案71件,月均20.3件,結案47件,結案中調撤45件,其中庭前調撤19件。收案較6個月前明顯下降:去年12月16日至今年5月31日收案304件,月均55.3件,即近4個月較前期月均下降35件。從統計數字看,收案減少,調解率大幅度提高,在3個月內審結的案件達60%。
這樣一組數字充分說明:勞動巡回法庭的諮詢、訴前調解發揮了重要作用,很多糾紛或者潛在的糾紛經過諮詢後都自行化解了,以至於訴訟量有明顯的下降;專業化的審理有利於調解經驗的總結,調解率有明顯提高;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周期明顯縮短,從原來簡易程序不足10%到現在能達到50%以上;相關統計、調研逐漸增多,促進了勞動司法問題研究,如訴訟費、勞動糾紛特點、確認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糾紛等等。
從4個多月的運作中,可窺出其明顯優勢:
方便當事人:聯合接待可以以一站式的服務較快地解決當事人的疑問,不僅讓當事人感到溫暖,而且節省了當事人的精力和財力;
減少不良代理人的副作用:聯合接待平臺對勞動者、用人單位作負責任的解答,使勞動者免受不良代理人的副作用;
預警預防功能:在接待中可以發現各部門的問題以便及時解決,使那些本來就很小的爭議化解在萌芽階段,不至於人為地擴大矛盾,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近日,有10名外地農民工因沒拿到工錢無法回老家,便來到法庭諮詢。他們情緒激動地表示,工地老板再不給錢就到市政府堵門喊冤。
勞動巡回法庭接待後,一方面安撫他們的情緒,進行法律解釋,一方面告知他們正確的解決途徑,10名農民工滿意而歸。事後,勞動巡回法庭還對他們進行了回訪,並進一步予以法律指導。10名農民工的代表王師傅對法庭的關注十分感動,他說:『沒想到秦皇島對農民工的保護這麼周到細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