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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請你們現在就把我槍斃了。”這是魯三被抓時說的第一句話。“18年來,我每天都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譴責,備受煎熬,我感覺對不起死者家屬,也對不起我的父母、妻子。”
18年前,魯三與阿花鮮為人知的婚外孽情生變,為了報復情人,他舉起屠刀連殺情人兩幼子,然後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逃亡的18年間,魯三終日惶恐不安,數天就變換藏身之地,躲避警方的追捕;18年後,魯三最終沒有逃脫警方追捕。
孽情兩幼兒瞬間斃命
這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悲劇。家住米易縣的阿花與魯三是隔壁鄰居,兩家原本相交甚好。阿花、魯三兩家都喂養了成群的羊,兩人經常在山上放羊時不期而遇,向來嘴甜愛開玩笑的魯三與阿花很談得來,如此一來二去,日久生情,年輕的阿花和正值中年的魯三,乾柴遇上烈火,他們衝破道德的底線,於1984年的一天在放羊過程中發生了關系,這段婚外孽情一發不可收拾,在此後數年裡,魯三和阿花一直保持著婚外戀情。
然而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魯三的妻子和阿花的丈夫均發現他們兩人的關系不正常,雙方家庭矛盾從爭吵迅速昇級成打鬧,最終魯三與妻子李麗離婚。然而,離婚後的魯三更加寂寞難耐,更加肆無忌憚,經常找阿花“鬼混”,兩人也是情書往來不斷。
而在此時,阿花被丈夫實施嚴密管控。在丈夫、親人和朋友們苦口婆心的規勸下,阿花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再向丈夫保證,痛改前非,不再和魯三來往,好好過日子。阿花的認錯得到了丈夫的諒解。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魯三多次找到阿花,阿花一反常態,對魯三不再理睬。為了讓魯三徹底死心,不再糾纏阿花,阿花丈夫及其兄弟狠狠地教訓了魯三。
婚外情生變,又被痛打的魯三,覺得很沒面子,“一日夫妻,百日恩,她這樣無情,別怪我無義”。一個報復的想法在魯三心裡萌生了。
1993年1月10日,阿花再次經過魯三門口時,魯三叫阿花到家裡坐坐,阿花看都沒看魯三一眼就回家了,這讓魯三憤怒不已,隨即從家中提起一把殺豬刀,怒氣衝衝向阿花家跑去,喪失理智的魯三見到阿花兩個兒子(一個九歲,一個五歲)正在家門口玩耍,魯三上前一陣狂砍,兩個無辜的幼小的生命瞬間斃命。
隨後,魯三便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清網獲重要舉報線索
此案引起米易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案發後,米易警方多次展開了大規模地摸排行動,最終因未發現有價值線索,致使一直未將魯三抓獲歸案。
自今年5月公安部“清網行動”部署以來,米易縣公安局按照省廳、市局“清網行動”統一部署,落實“勸抓並舉”的方針,采取領導包案等多項舉措,全力攻堅,深入推進網上追逃工作。“必須全力以赴啃下這塊硬骨頭,給遇害家屬一個交待,同時也是為米易警方榮譽而戰!”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李國宏決心異常堅定,主動承擔起了抓獲魯三歸案的重擔,並多次組織召開案情分析會,制定了周密細致的追逃方案。
在李國宏的直接領導下,追逃小組多次研究案件進展情況,該局抽調刑偵、派出所等精乾力量組成追逃小組,分兵多路開展工作。
親情規勸組按照既定的工作預案,繼續做魯三親屬工作,敦促其投案自首。在此期間,李國宏帶領民警到魯三家中,與魯三的家人進行了面談,並詳細講解當前全國“清網行動”對投案自首在逃人員的寬大政策,希望家屬全力配合,認真做好其規勸工作。然而,警方的這一切努力,並未獲得有價值的線索,魯三的兒子魯大一再堅稱,其父親魯三出逃之後,再未與家人聯系,不知道現在藏身何處。並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公安機關發現他有包庇行為,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情報信息研判組為了盡可能獲取有效信息,取得更多的線索,加強各類信息研判,以技術為支橕,實行高科技手段布控。
全面布控抓捕組。通過對魯三作案手法和活動軌跡研判,加強了與周邊縣市公安機關聯系與配合,主動銜接、通報案情、協助布控,不斷拓展追逃工作的空間和區域。
之後,米易警方又進一步加大摸排線索,對魯三的社會關系再次進行全面排查,並分別前往涼山德昌茨達、鹽邊紅格的魯三親朋好友家中調查,最終未發現有價值線索。
此時,全國“清網行動”已下達最後的攻堅命令,強大的“清網”輿論宣傳戰,以及戶外追逃懸賞公告張貼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功夫不負有心人,2011年11月24日,米易縣公安局接到群眾重要舉報:“鹽邊紅格鎮有一個名叫‘李華’的男子,有90%的可能是米易公安局網上追逃的故意殺人犯魯三。”
追蹤此李華就是魯三
這一振奮人心的消息,很快被層層上報。局長李國宏立即組織追逃民警召開專題會議,決定對該線索進行調查核實。追逃民警連夜趕赴紅格,經過外圍走訪調查民警發現,“李華”常常深居在家,而且身份比較神秘,所有調查對象均表示不清楚李華的來歷,覺得李華為人處事不錯,肯吃苦,從不挑三揀四,只要有人管吃住,他都願意幫忙乾活。
為了不打草驚蛇,追逃民警決定對李華實施遠程跟蹤,民警很快發現,李華十分狡猾,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早上天還未大亮,就躲進大山之中,到很晚纔潛回家中睡覺,藏身之處不固定,經常變換。
就在跟蹤工作全面進行之際,追逃民警再次獲得好消息,該男子曾經偶爾與米易黃草魯三家兒子有電話聯系。經過綜合各方信息分析,抓捕組最終確認“李華”就是魯三。
認罪他請求槍斃自己
12月1日凌晨3時許,抓捕組民警在鹽邊縣公安局紅格派出所的有力配合下,在當地群眾的積極參與下,在紅格鎮金河村將正在家中睡覺的魯三抓獲歸案。“我有罪,請你們現在就把我槍斃了。”這是魯三被抓時說的第一句話。
辦案民警彭軍說,魯三十分狡猾,在18年的逃亡生涯中,他先到涼山德昌和鹽邊紅格等地躲藏,並經常變換藏身之所,靠打零工和乾點苦力活維持生計。
經審訊,魯三對化名為“李華”躲避警方查處,以及對1993年在米易縣黃草鄉殺害阿花兩個兒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大人的事情,不應當傷及兩個無辜的小孩子,我很愧疚。18年來,我每天都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譴責,備受煎熬,我感覺對不起死者家屬,也對不起我的父母、妻子。”面對公安機關的審訊,魯三流下悔恨的淚水。
目前,魯三被米易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